1.把手安装结构,包括具有转动轴的门把手和能够结合所述转动轴的把手安装座,其中所述把手安装座上设置有能够让所述转动轴插入的中心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转动轴的外周上布置有周向延伸的环卡槽,在所述把手安装座上设置有能够对所述转动轴予以轴向定位的轴向定位装置,所述轴向定位装置包括主动卡扣件、随动卡扣件、联动装置和卡扣复位弹簧,所述主动卡扣件上设置有适配于所述环卡槽的主动卡臂部,所述随动卡扣件上设置有适配于所述环卡槽的随动卡臂部,所述主动卡臂部与所述随动卡臂部左、右布置并且在它们之间形成能够接纳所述转动轴的卡口,所述转动轴能够插入到所述中心孔中并进一步延伸到所述卡口中,所述主动卡扣件与所述随动卡扣件能够径向相对移动从而能够改变所述卡口的间距大小,所述联动装置能够传递所述主动卡扣件向外移动的驱动力给所述随动卡扣件从而让所述主动卡扣件在向外方向移动的同时也让所述随动卡扣件向外方向移动,所述卡扣复位弹簧能够驱动所述主动卡扣件及所述随动卡扣件向内移动复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把手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装置设置为板簧,所述把手安装座上设置有能够对所述板簧形成两点支撑结构的两个支撑点,所述板簧的外侧顶靠在两个所述支撑点上从而让所述板簧包括有位于两个所述支撑点之间的板簧中间部位及位于两个所述支撑点之外的板簧外端位置,所述主动卡扣件具有能够顶压所述板簧的主动结合部位,所述随动卡扣件具有能够被所述板簧顶压的被动结合部位;所述主动结合部位顶靠到所述板簧的板簧中间部位的内侧,所述被动结合部位延伸到所述板簧的板簧外端位置的内侧,所述板簧同时也作为能够推动所述主动卡扣件复位的卡扣复位弹簧;或者是,所述主动结合部位顶靠到所述板簧的板簧外端部位的内侧,所述被动结合部位延伸到所述板簧的板簧中间位置的内侧,所述板簧同时也作为能够推动所述主动卡扣件复位的卡扣复位弹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把手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动结合部位连接到所述板簧,所述板簧同时也作为能够推动所述被动卡扣件复位的卡扣复位弹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把手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动结合部位没有连接到所述板簧,所述卡扣复位弹簧设置在所述把手安装座与所述随动卡扣件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把手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装置设置为拐臂部,所述拐臂部转动设置在所述把手安装座上,所述拐臂部包含有拐臂,其中,所述拐臂部的一个拐臂衔接所述主动卡扣件,另一个拐臂衔接所述随动卡扣件,所述卡扣复位弹簧设置在所述把手安装座与所述拐臂部、所述随动卡扣件或/和所述主动卡扣件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把手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卡扣件与所述随动卡扣件之间上、下叠置;所述主动卡扣件的中央区域是空置区域,所述主动卡臂部位于所述空置区域的左侧,所述随动卡扣件上设置有凸出延伸到所述空置区域右侧的凸出部,所述随动卡臂部设置在所述凸出部上并且位于所述空置区域的右侧;或者是,所述随动卡扣件的中央区域是空置区域,所述随动卡臂部位于所述空置区域的右侧,所述主动卡扣件上设置有凸出延伸到所述空置区域左侧的凸出部,所述主动卡臂部设置在所述凸出部上并且位于所述空置区域的左侧。
7.根据权利要求1到6任一所述的把手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安装座包括呈环状的基座部分和转动设置在所述基座部分的环孔中的转动块,所述中心孔设置在所述转动块上,所述轴向定位装置与所述转动块上下布置;所述基座部分与所述转动块之间设置有能够限制相对转动角度的限位器,还设置有能够让所述转动块复位的转块复位弹簧,所述转动轴能够插入到所述中心孔中并与所述转动块形成径向联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把手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块的中心孔中设置有径向凸出块,所述转动轴上设置有沿轴向和径向延伸的裂口,当所述转动轴插入到所述中心孔中时,所述径向凸出块沿轴向插入到所述裂口中。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把手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面盖,所述面盖上设置有对应于所述中心孔的面盖孔,所述把手安装座、轴向定位装置以及转动块收容在所述面盖的内侧,所述转动轴穿过所述面盖孔插入到所述中心孔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把手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面盖的侧边位置上设置有对应于所述主动卡扣件的操作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