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可动照明标识构件的车辆照明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035890发布日期:2020-06-09 20:2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车辆照明组件(10),其包括:

限定开口的壳体;

光学透明的透镜盖,其被联接至所述壳体并封闭由所述壳体限定的开口;

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照明单元(18);

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适于从所述照明单元(18)与所述光学透明的透镜盖之间并沿着所述照明单元(18)的光投射路径的关闭位置移动到从所述照明单元(18)的光投射路径移除的打开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10),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各自包括一个或更多发光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10),其进一步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内邻近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的一个或更多静止照明标识构件(1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10),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静止照明标识构件(14)各自包括一个或更多发光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10),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包括第一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和第二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b),其中所述第一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和第二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b)适于从彼此相邻并且在所述照明单元(18)与所述光学透明的透镜盖之间并沿着所述照明单元(18)的光投射路径的关闭位置移动到彼此间隔开并且从所述照明单元(18)的光投射路径移除的打开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10),其中所述第一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和第二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b)各自包括以实质上水平构造设置的细长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10),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静止照明标识构件(14)各自包括以实致上竖直构造设置的细长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10),其进一步包括一个或更多致动机构(16),每个致动机构(16)适于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从所述关闭位置到所述打开位置的旋转、枢转和平移中的一个或更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10),其进一步包括联接在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与所述一个或更多致动机构(16)之间的一个或更多联接机构。

10.车辆照明标识组件(10),其包括:

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适于从车辆照明组件的照明单元(18)与所述车辆照明组件的光学透明的透镜盖之间并沿着所述照明单元(18)的光投射路径的关闭位置移动到从所述照明单元(18)的光投射路径移除的打开位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照明标识组件(10),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各自包括一个或更多发光装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照明标识组件(10),其进一步包括与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相邻设置的一个或更多静止照明标识构件(14)。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辆照明标识组件(10),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静止照明标识构件(14)各自包括一个或更多发光装置。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照明标识组件(10),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包括第一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和第二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b),其中所述第一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和第二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b)适于从彼此相邻并且在所述车辆照明组件的照明单元(18)与所述车辆照明组件的光学透明的透镜盖之间并沿着所述照明单元(18)的光投射路径的关闭位置移动到彼此间隔开并从所述照明单元(18)的光投射路径移除的打开位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照明标识组件(10),其中所述第一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和第二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b)各自包括以实质上水平构造设置的细长结构。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辆照明标识组件(10),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静止照明标识构件(14)各自包括以实质上竖直构造设置的细长结构。

17.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照明标识组件(10),其进一步包括一个或更多致动机构(16),每个致动机构(16)适于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从所述关闭位置到所述打开位置的旋转、枢转和平移中的一个或更多。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车辆照明标识组件(10),其进一步包括联接在所述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与所述一个或更多致动机构(16)之间的一个或更多联接机构。


技术总结
车辆照明组件(10),包括照明单元(18)在使用中时选择性地从部分或全部在常规照明单元(18)(近光灯、远光灯、尾灯等)前方的第一位置平移至远离照明单元(18)的第二位置的一个或更多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从而,例如,(多个)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可包括一个或更多LED或类似物,一个或更多LED或类似物当它们被设置在照明单元(18)的前方时及当近光灯、远光灯或尾灯不在使用中时被照亮以充当日间行驶灯、转向信号指示器、辅助灯等。这提供期望的照明标识。当近光灯、远光灯或尾灯在使用中时,(多个)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平移让路,使得照明单元(18)邻近(多个)可动照明标识构件(12a,12b)和/或在其之间可见。

技术研发人员:J-E·弗里松;B·克斯金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沃尔沃汽车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9.12.02
技术公布日: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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