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包材及显示器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610204发布日期:2021-11-26 23:03阅读:77来源:国知局
空气包材及显示器总成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一种空气包材及显示器总成,尤其涉及一种用于保护显示器的空气包材。


背景技术:

2.目前,显示器的主要部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头部,其主要功能为显示画面,第二个部分为底座,其主要功能为用来支撑整个头部,并使头部站立以显示画面。厂商在贩售显示器时,都会使用缓冲材来保护这些产品,缓冲材例如:eps(聚苯乙烯泡沫)、epe(聚乙烯发泡棉)或气柱等,以确保产品交到消费者手上时是完好无损的。
3.一般用于保护显示器部件的气柱,其因制程的限制且一致性规则排列,当遇到不规则外形的显示器时,气柱虽能产生变化以包装显示器,但气柱与包装箱之间会存在较大的间隙,如此会严重影响产品的保护效果,且消费者收到的显示器有可能受损而影响消费者的使用体验。
4.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型的空气包材及显示器总成,以克服上述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气包材及显示器总成,其能够根据产品的外形来重新设计每个气柱的大小以使气柱尽可能填满容器的空间,获得更佳的产品保护效果。
6.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空气包材,用于保护物体,该物体具有外表面,该空气包材及该物体容置于容器,该容器具有内壁,其特征在于,该空气包材包括:第一气柱,具有第一空间;及第二气柱,连接该第一气柱,该第二气柱具有第二空间;其中,该外表面与该内壁之间形成有第一间隙及第二间隙,该第一气柱设置于该第一间隙,该第二气柱设置于该第二间隙,该第一间隙小于该第二间隙,该第一空间小于该第二空间。
7.较佳的,该外表面具有第一侧面及第二侧面,该第一气柱抵接该第一侧面及该内壁,该第二气柱抵接该第二侧面及该内壁。
8.较佳的,该第一气柱具有第一直径,该第二气柱具有第二直径,该第一侧面与该内壁的垂直距离为第一距离,该第二侧面与该内壁的垂直距离为第二距离,该第一直径小于该第二直径,该第一距离小于该第二距离。
9.较佳的,还包括第三气柱,该第三气柱连接该第二气柱,该第三气柱具有第三空间,该外表面与该内壁之间形成有第三间隙,该第三气柱设置于该第三间隙,该第三间隙分别与该第一间隙及该第二间隙不等,该第三空间分别与该第一空间及该第二空间不等。
10.较佳的,该外表面具有第三侧面,该第三气柱抵接该第三侧面及该内壁。
11.较佳的,该容器具有转角,当该第二气柱位于该转角时,该第二空间大于该第三空间。
12.较佳的,该第一气柱具有第一直径,该第二气柱具有第二直径,该第三气柱具有第三直径,该外表面具有第一侧面及第二侧面,该第一侧面与该内壁的垂直距离为第一距离,
该第二侧面与该内壁的垂直距离为第二距离,该第三侧面与该内壁的垂直距离为第三距离,该第三直径分别与该第一直径及该第二直径不等,该第三距离分别与该第一距离及该第二距离不等。
13.较佳的,该容器具有转角,当该第二气柱位于该转角时,该第二距离大于该第一距离,该第二距离大于该第三距离,该第二直径大于该第一直径,该第二直径大于该第三直径。
14.较佳的,该第一气柱、该第二气柱及该第三气柱依序并排连接,使该第一气柱分别与该外表面及该内壁无缝接触、该第二气柱分别与该外表面及该内壁无缝接触及该第三气柱分别与该外表面及该内壁无缝接触。
15.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显示器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单元;容器,具有内壁,该容器容置该显示单元;以及如上所述的空气包材,该空气包材包裹该显示单元放置于该容器中,使该空气包材的该第一气柱、该第二气柱及该第三气柱均与该容器的该内壁抵接。
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空气包材及显示器总成,空气包材的多个气柱包裹物体后放置于容器中,多个气柱的一侧抵接物体的外表面,多个气柱的另一侧抵接容器的内壁,由于物体的外表面为不规则的表面,导致物体的外表面与容器的内壁之间的垂直距离不等,直径不等的多个气柱尽可能填满物体的外表面与容器的内壁之间的缝隙,在物体运输过程中使得物体得到较佳的保护,如此,能够根据产品的外形来重新设计每个气柱的大小以使气柱尽可能填满容器的空间,获得更佳的产品保护效果。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显示器总成的示意图;
18.图2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显示器总成的截面示意图;
19.图3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空气包材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使对本发明的目的、构造、特征及其功能有进一步的了解,兹配合实施例详细说明如下。
21.请参照图1、图2和图3所示,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显示器总成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显示器总成的截面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空气包材的示意图。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空气包材10,用于保护物体11,物体11具有外表面111,空气包材10及物体11容置于容器12,容器具有内壁121,空气包材10包括第一气柱101及第二气柱102,第一气柱101具有第一空间1011,第二气柱102连接第一气柱101,第二气柱具有第二空间1021,外表面111与内壁121之间形成有第一间隙1012及第二间隙1022,第一气柱101设置于第一间隙1012,第二气柱设置于第二间隙1022,第一间隙1012小于第二间隙1022,第一空间1011小于第二空间1021,如此,能够根据产品的外形来重新设计每个气柱的大小以使气柱尽可能填满容器的空间,获得更佳的产品保护效果。
22.参照图1和图2所示,物体11可为显示单元112,显示单元112的外表面111存在弧形面或梯形面等,当空气包材10的多个气柱100为等直径的气柱时,空气包材10的多个气柱100包裹显示单元112,显示单元112的外表面111包覆有多个气柱100放入容器12中,多个气
柱100中的几个气柱与容器12的内壁121存在间距不等的缝隙;当空气包材10的多个气柱100为直径不等的气柱时,空气包材10的多个气柱100包裹物体11,显示单元112的外表面111包覆有多个气柱100放入容器12中,多个气柱100与容器12的内壁121抵接使多个气柱100与容器12的内壁121无缝隙,物体11不限定为显示单元112,视实际情况而定。其中,容器12可为包装箱,空气包材的多个气柱100包裹物体11,物体11的外表面111包覆有多个气柱100放入包装箱中,多个气柱100与包装箱的内壁121抵接使多个气柱100与包装箱的内壁121无缝隙,不以包装箱为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23.参照图2和图3所示,多个气柱100为内充气的长条圆柱型的气柱,具有缓冲减震的效果,但气柱的形状不以此为限,视实际情况而定。多个气柱100包括第一气柱101及第二气柱102,第一气柱101具有第一直径d1,第二气柱102具有第二直径d2,物体11的外表面111具有第一侧面1111及第二侧面1112,第一气柱101抵接第一侧面1111及内壁121,第二气柱101抵接第二侧面1112及内壁121。具体来说,多个气柱100包裹物体11放置于容器12中后,第一气柱101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第一气柱101的另一侧抵接容器12的内壁121,第一气柱101与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无缝隙,第一气柱101与容器12的内壁无缝隙,同时,第二气柱102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二侧面1112,第二气柱102的另一侧抵接容器12的内壁121,第二气柱102与物体11的第二侧面1112无缝隙,第二气柱102与容器12的内壁无缝隙。
24.参照图2和图3所示,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与容器12的内壁121的垂直距离为第一距离l1,物体11的第二侧面1112与容器12的内壁121的垂直距离为第二距离l2,第一直径d1小于第二直径d2,第一距离l1小于第二距离l2。具体来说,第一距离l1对应第一直径d1使第一气柱101抵接第一侧面1111及内壁121,第二距离l2对应第二直径d2使第二气柱102抵接第二侧面1112及内壁121,第一气柱101的直径等于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到容器12的内壁121的垂直距离,第二气柱102的直径等于物体11的第二侧面1112到容器12的内壁121的垂直距离,第一气柱101与第二气柱102配合使第一气柱101分别抵接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和容器12的内壁121及第二气柱102分别抵接物体11的第二侧面1112和容器12的内壁121,第一气柱101及第二气柱102尽可能的填满物体11与容器12之间的空隙,使物体11在第一气柱101及第二气柱102的支撑下得到更好的保护效果。物体11的外表面111为不平整的表面,不平整的表面具有第一侧面1111及第二侧面1112,第一侧面1111到容器12的内壁121的垂直距离与第二侧面1112到容器12的内壁121的垂直距离不相等。如果第一气柱101的第一直径d1与第二气柱102的第二直径d2相等,第一气柱101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及第一气柱101的另一侧抵接容器12的内壁121以及第二气柱102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二侧面1112及第二气柱102的另一侧与容器12的内壁121存在缝隙,或者,第一气柱101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及第一气柱101的另一侧与容器12的内壁121存在缝隙以及第二气柱102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二侧面1112及第二气柱102的另一侧抵接容器12的内壁121,即第一气柱101或第二气柱102的其中之一与容器12的内壁121存在缝隙。设计第一气柱101的第一直径d1与第二气柱102的第二直径d2不相等,使得第一气柱101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及第一气柱101的另一侧抵接容器12的内壁121以及第二气柱102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二侧面1112及第二气柱102的另一侧抵接容器12的内壁121,第一气柱101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且第一气柱101的另一侧与容器12的内壁121接触而无缝隙,第二气柱102的一侧抵接物体11的第二侧面1112且第二气柱102的另一侧与容器
12的内壁121接触而无缝隙,使物体11得到更加的保护效果。
25.参照图2和图3所示,多个气柱100还包括第三气柱103,第三气柱103连接第二气柱102,第三气柱103第三空间1031,外表面111与内壁121之间形成有第三间隙1032,第三气柱103设置于第三间隙1032,第三间隙1032分别与第一间隙1012及第二间隙1022不等,第三空间1031分别与第一空间1011及第二空间1021不等。此时,第三气柱1023具有第三直径d3,第三直径d3分别与第一直径d1及第二直径d2不等,外表面111具有第三侧面1113,第三气柱1023抵接第三侧面1113及内壁121。较佳的,第三侧面1023与内壁121的垂直距离为第三距离l3,第三距离l3分别与第一距离l1及第二距离l2不等,第一直径d1与第二直径d2不等,使第一气柱101抵接第一侧面1111及内壁121、第二气柱102抵接第二侧面1112及内壁121和第三气柱103抵接第三侧面1113及内壁121。具体来说,如果第一气柱101、第二气柱102及第三气柱103的直径相等,由于第一侧面1111、第二侧面1112及第三侧面1113分别到容器12的内壁121的垂直距离不等,使得第一气柱101、第二气柱102及第三气柱103抵接物体11的第一侧面1111、第二侧面1112及第三侧面1113时,第一气柱101、第二气柱102及第三气柱103的其中至少之一与容器12的内壁121存在缝隙,物体11得不到较好的保护。设计第一气柱101、第二气柱102及第三气柱103的直径不等,第一气柱101、第二气柱102及第三气柱103分别抵接物体11的外表面111及容器12的内壁121,使得被多个气柱100包裹的物体11与容器12之间无缝隙,使得物体11在运输过程中得到更好的保护效果。
26.于本发明实施例中,容器12具有转角123,当第二气柱102位于转角123时,第二空间1021大于第一空间1011,第二空间1021大于第三空间1031。也就是说,当第二气柱102位于转角123时,第二距离l2大于第一距离l1,第二距离l2大于第三距离l3,第二直径d2大于第一直径d1,第二直径d2大于第三直径d3。具体来说,当容器12的转角123处与物体11的外表面111的垂直距离为最远时,将第二气柱102设置于转角123处,此时第二距离l2最大,第二气柱102的第二直径d2也为最大,第二气柱102的第二直径d2分别大于第一气柱101的第一直径d1及第三气柱103的第三直径d3。
27.于本发明实施例中,第一气柱101、第二气柱102及第三气柱103依序并排连接,使第一气柱101分别与外表面111的第一侧面1111及内壁121无缝接触、第二气柱102分别与外表面111的第二侧面1112及内壁121无缝接触及第三气柱103分别与外表面111的第三侧面1113及内壁121无缝接触。
28.于本发明实施例中,多个气柱100还包括第四气柱、第五气柱及第六气柱等,气柱的个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不以此为限。多个气柱100包括的气柱并排连接以包裹物体11后放置于容器12中,使多个气柱100分别抵接物体11的外表面111及容器12的内壁121,使物体11得到较好的保护。
29.参照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显示器总成1000,显示器总成1000包括显示单元112、容器12及空气包材10,容器12具有内壁121,容器12容置显示单元112,空气包材10如上所述,空气包材10包裹显示单元112放置于容器12中,使空气包材10的第一气柱101、第二气柱102及第三气柱103均与该容器的内壁121抵接。
30.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的空气包材及显示器总成,空气包材用于保护物体,物体具有外表面,空气包材及物体容置于容器,容器具有内壁,空气包材包括第一气柱及第二气柱,第一气柱具有第一空间,第二气柱连接第一气柱,第二气柱具有第二空间,外表面与内
壁之间形成有第一间隙及第二间隙,第一气柱设置于第一间隙,第二气柱设置于第二间隙,第一间隙小于第二间隙,第一空间小于第二空间。显示器总成包括显示单元、容器及空气包材,容器容置显示单元,空气包材包裹显示单元放置于容器中,使空气包材的第一气柱、第二气柱及第三气柱均与该容器的内壁抵接,如此,能够根据产品的外形来重新设计每个气柱的大小以使气柱尽可能填满容器的空间,获得更佳的产品保护效果。
31.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了说明,但是附图中公开的实施方式旨在对本发明优选实施方式进行示例性说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一种限制。为了清楚描述所需的部件,示意性附图中的比例并不表示实际部件的比例关系。
32.本发明已由上述相关实施例加以描述,然而上述实施例仅为实施本发明的范例。必需指出的是,已揭露的实施例并未限制本发明的范围。相反地,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所作的更动与润饰,均属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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