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火盖包括至少一个外环火盖;其中,所述外环火盖包括:
外环火盖本体,所述外环火盖本体的外周壁上设有多个外环火孔;所述外环火盖本体径向设置有贯通所述外环火盖本体内周壁和外周壁的传火槽;
至少一个隔断件,所述隔断件设置在所述外环火盖本体上,用于将所述传火槽分隔成多个用于传火的传火孔;
其中,任意相邻两个所述传火孔孔壁之间沿所述外环火盖本体径向的最短距离为M1,所述传火孔沿所述外环火盖本体的径向长度为M2;其中,所述M1和M2满足如下条件:M1≤4×M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传火槽上下贯通所述外环火盖本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断件设置在所述传火槽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断件与所述外环火盖本体的背面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断件为条状结构;或所述隔断件为柱状结构;或所述隔断件为不规则形状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隔断件为多个时,多个隔断件平行地排布在所述传火槽的底部。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断件为设置在所述传火槽上的凸台。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上设置有与所述传火槽相通的通气孔。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M1和M2满足如下条件:0.5×M2≤M1≤1.5×M2。
10.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断件与所述外环火盖本体为一体式结构。
11.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传火槽的宽度为0.5-0.8mm。
12.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传火槽与其中一个所述外环火孔连通。
13.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燃烧器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传火槽为一个或多个;当所述传火槽为多个时,多个所述传火槽均匀地分布在所述外环火盖本体上。
14.一种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包括权利要求1-13任一项所述的燃烧器火盖。
15.一种燃气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灶具包括权利要求14所述的燃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