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第一弹簧机构25。在此,“所述预紧角α ”是指一种角度,在该角度之下所述第一弹簧臂40会在没有负荷的情况下与所述加速踏板15的下侧面相接触并且在所期望的位置中所述加速踏板15相应地在没有安装该加速踏板15的情况下会伸出超过所述加速踏板15的下侧面(在图3中用虚线示出)。但是,对于所述伺服电动机60的失灵来说,在设计所述第一弹簧机构25时要考虑到以下情况:在所述伺服电动机60失灵的情况中作为所述预紧角α的补充所述第一弹簧机构25额外地经受得起(verkraften)踏板角度β (在图1中用虚线示出),也就是在所述处于原始位置中的下侧面与所述加速踏板15的完全被操纵的位置之间的角度。
[0042]此外,上面所描述的设计方案具有以下优点:所述伺服电动机60可以在没有附加的传动机构的情况下敷用。此外,所述伺服电动机60特别靠近所述旋转轴线35来布置,从而在操纵所述加速踏板15时降低所述调节机构30的惯性。在此也降低用于对所述加速踏板15进行操纵的操纵力F。
[0043]如果所述第一齿部90与所述第二齿部100如此协调,从而使得其自锁或者比较沉重(schwergjingig),于是实现所述传动系统50的较小的反向效率。由此可以在总体上再次将所述伺服电动机60构造得更加紧凑,因为该伺服电动机仅仅必须施加用于对所述第一弹簧机构25进行调节的力并且不必施加附加的、另外的、用于提供反作用力FR的力。此外,由此可以将所述第一弹簧机构25构造得特别紧凑,从而使得所述装置20在总体上相对于所熟知的装置具有小了 70%的结构空间需求。
【主权项】
1.用于机动车的加速踏板单元(10), -所述加速踏板单元具有加速踏板(15)和装置(20), -其中所述加速踏板(15)构造用于控制机动车的至少一个组件, -其中所述装置(20)构造用于提供反作用力, -其中所述装置(20 )包括第一弹簧机构(25 )和调节机构(30 ), -其中所述第一弹簧机构(25)构造用于至少部分地提供所述反作用力(Fr), -其中所述调节机构(30)构造用于使所述第一弹簧机构(25)围绕着所述第一弹簧机构(25 )的旋转轴线(35 )扭转。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调节机构(30)包括传动系统(50)、支承结构(55)和伺服电动机(60), -其中所述伺服电动机(60)构造用于提供转矩, -所述传动系统(50)包括第一传动机构(70)、第二传动机构(75)和親合摇杆(80), -其中所述第一传动机构(70)与所述伺服电动机(60)相连接, -其中所述第一传动机构(70)借助于所述耦合摇杆(80)与所述第二传动机构(75)相锂A柄η ? -其中所述两个传动机构(70、75)构造用于至少部分地对所述反作用力进行支持。3.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第一传动机构(70)具有主轴(85)以及至少部分地包围所述主轴(85)的主轴螺母(95), -其中所述主轴(85)具有螺旋状地构造的第一齿部(90),并且所述主轴螺母(95)具有与所述第一齿部(90)相一致地构造的第二齿部(100), -其中所述第二齿部(100)与所述第一齿部(90)之间具有啮合状态, -其中所述主轴螺母(95)与所述耦合摇杆(80)相耦合,并且所述主轴(85)与所述伺服电动机(60)相親合, -其中优选所述第一齿部(90)如此与所述第二齿部(100)相协调,从而使得所述第一传动机构(70 )构造为自锁的和/或沉重的结构。4.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支承结构(55 )具有第一支撑面(130),并且所述主轴螺母(95 )具有第二支撑面(135), -其中所述第二支撑面(135)抵靠在所述第一支撑面(130)上并且防止所述主轴螺母(95)相对于所述支承结构(55)扭转。5.按权利要求2到4中任一项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传动系统(50)具有旋转关节(105), -其中所述第一传动机构(70)借助于所述旋转关节(105)与所述耦合摇杆(80)相连接, -其中优选在所述旋转关节(105)上布置有传感器(115),所述传感器构造用于检测对于所述加速踏板(15)的操纵。6.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旋转关节(105)具有关节轴线(110), -其中所述旋转轴线(35)平行于所述关节轴线(110)来定向。7.按权利要求2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第二传动机构(75)具有第一正齿轮(140)和第二正齿轮(145), -其中所述第一正齿轮(140)与所述第二正齿轮(145)之间具有啮合状态, -其中所述第二正齿轮(145)与所述耦合摇杆(80)相连接,并且所述第一正齿轮(140)与所述支承结构(55)相连接。8.按权利要求7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第一正齿轮(140)具有第三齿部(150), -其中所述第三齿部(150)布置在所述支承结构(55)的、朝向第一传动机构(70)的一侧上, -其中所述第三齿部(150)具有正齿轮轴线(155), -其中所述正齿轮轴线(155)在与所述旋转轴线(35)重叠的情况下布置。9.按权利要求2到8中任一项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耦合摇杆(80)具有开口(170), -其中所述第一弹簧机构(25 )具有第一弹簧臂(40 )和第二弹簧臂(45 ), -其中所述第一弹簧臂(40 )配属于所述加速踏板(15), -其中所述第二弹簧臂(45)嵌合到所述开口(170)中。10.按权利要求9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开口(170)布置在所述第二正齿轮(145)与所述旋转关节(105)之间, -其中所述第二正齿轮(145)具有与所述第三齿部(150)相一致地构造的第四齿部(156), -其中所述第四齿部(156 )嵌合到所述第三齿部(150 )中并且在滚动圆(160 )上滚动, -其中所述滚动圆(160)具有滚动圆轴线(165)和滚动半径(rw), -其中所述开口(170)具有开口轴线(175), -其中所述滚动圆轴线(165)与所述开口轴线(175)重叠, -在所述关节轴线(110)与所述开口轴线(175)之间的第一间距(?)相当于所述滚动半径(rw), -其中在所述开口轴线(175)与所述旋转轴线(35)之间的第二间距(a2)相当于所述第一间距(%)。11.按权利要求2到10中任一项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伺服电动机(60)固定在所述支承结构(55)上, -其中所述支承结构(55)有利地一体地并且材料统一地构造。12.按权利要求2到11中任一项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设有第二弹簧机构(190), -其中所述第二弹簧机构(190)构造用于至少部分地提供所述反作用力(Fr), -其中所述第二弹簧机构(190 )以第一端部(195 )与所述支承结构(55 )相耦合并且以第二端部(200)与所述加速踏板(15)相耦合。13.按权利要求1到12中任一项所述的加速踏板单元(10), -其中所述第一弹簧机构(25)具有至少一个构造为扭转弹簧的弹簧元件(26、27),-其中所述弹簧元件(26、27)包括第一弹簧臂(40)和第二弹簧臂(45),-其中所述第一弹簧臂(40)基本上相切于所述旋转轴线(35)地延伸,-其中所述第二弹簧臂(45)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旋转轴线(35)地定向。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加速踏板单元,所述加速踏板单元具有加速踏板和装置,其中所述加速踏板构造用于控制机动车的至少一个组件,其中所述装置构造用于提供反作用力,其中所述装置包括第一弹簧机构和调节机构,其中所述第一弹簧机构构造用于至少部分地提供所述反作用力,其中所述调节机构构造用于使所述第一弹簧机构围绕着所述第一弹簧机构的旋转轴线扭转。
【IPC分类】B60K26/02, G05G5/03, G05G5/05
【公开号】CN105320210
【申请号】CN201510310993
【发明人】J.施拉德
【申请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10日
【申请日】2015年6月9日
【公告号】DE102014210983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