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中空壳体,底端呈敞口状;
底座,密封装配于所述中空壳体的底端敞口上;
隔板,沿所述中空壳体长度方向设于该中空壳体中,用于将所述中空壳体分隔形成至少两个独立的腔室;以及,
雾化器,用于加热并雾化烟油;
各所述腔室中分别设有所述雾化器,所述中空壳体的顶端对应各所述腔室的位置分别开设有出烟口,各所述雾化器包括设置于所述底座上的雾化管、置于所述雾化管中的发热器件和连通所述雾化管与相应所述出烟口的引导管,各所述腔室内于相应所述雾化管与相应所述引导管之外的部分形成储油腔,各所述雾化管的侧面上开设有连通相应所述储油腔的进油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装置还包括用于增强所述底座与所述中空壳体之间连接密封性的密封垫,所述密封垫设于所述底座的内侧面上,所述密封垫上开设有分别供各所述雾化管穿过的穿过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垫上设有供所述隔板对应侧边置入的定位槽。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开设有用于供外部空气分别进入各所述雾化管的第一进气口。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开设有分别与各所述第一进气口连通的气流缓冲槽,各所述雾化管的底端置于相应所述气流缓冲槽中,且各所述雾化管与相应所述气流缓冲槽连通。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壳体的顶端开设有用于供外部空气分别进入各所述第一进气口的第二进气口,所述中空壳体的侧壁上设有分别连通各所述第二进气口与相应所述第一进气口的气流通道。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气流通道沿所述雾化管轴向方向延伸设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凸设有若干定位凸起,所述中空壳体上设有分别与各所述定位凸起配合卡接的定位卡槽。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器件为电发热丝或陶瓷发热管。
10.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装置还包括用于与各所述出烟口可拆卸相连的吸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