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个体自主神经调节功能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对所述个体施加体外反搏操作;
b)在体外反搏操作前、体外反搏操作期间以及体外反搏操作后,对所述个体进行连续性血压和心率监测;以及
c)记录所述个体响应于体外反搏操作的血压变异性和心率变异性,并基于此评价所述个体的自主神经调节功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为脑部疾病患者,任选地为脑外伤患者或脑卒中患者,例如急性脑卒中患者。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体外反搏操作包括:
在心脏舒张初期向所述个体的肢体部加正压,并且在心脏舒张末期解除加压,其中任选地,
所述肢体为下肢;和/或
通过心电图监测使加正压与R波同步触发;和/或
所述正压为0.02-0.04Mpa;和/或
所述加正压步骤为按照小腿、大腿、臀部的顺序连续依次加压。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连续性血压监测是基于容积补偿法。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步骤c)包括将所述个体响应于体外反搏操作的血压变异性和心率变异性与健康对照者响应于体外反搏操作的血压变异性和心率变异性相比较,如果所述个体的血压变异性和心率变异性显著增高,则提示所述个体的自主神经调节功能受损。
6.用于评价个体自主神经调节功能的系统,其包括:
体外反搏装置,其被配置为能够用于向个体施加体外反搏操作;和
监测装置,其被配置为能够用于对个体进行连续性血压和心率监测。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还包括分析装置,其被配置为能够基于从所述监测装置获得的数据分析个体响应于体外反搏操作的血压变异性和心率变异性。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还包括评价装置,其被配置为能够基于从所述分析装置获得的血压变异性和心率变异性评价个体的自主神经调节功能,其中任选地,
所述分析装置和/或所述评价装置作为功能模块整合于所述监测装置中。
9.如权利要求6-8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体外反搏装置包括能够施加于个体肢体外部的囊以及配置为能够使所述囊膨胀或排空的压力控制装置,其中任选地,
所述体外反搏装置还包括心电监测装置。
10.如权利要求6-9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监测装置是基于容积补偿法对个体进行连续性血压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