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抛光装置包括夹持部夹持部,
设置在夹持部夹持部上的抛光砂条,
用来安装夹持部的手柄本体,
所述手柄本体包括手柄壳体,以及设置在手柄壳体内部的摆动块、偏心轴、驱动电机,
所述摆动块一端与夹持部可拆卸连接,所述摆动块另一端设置有凹槽,
所述偏心轴的轴端安装在凹槽内,所述偏心轴与驱动电机的电机轴固联,
所述手柄壳体尾部设置有电源线过线孔,所述驱动电机通过电源线与外部供电电源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壳体内部还设置有滚动轴承,所述摆动块通过滚动轴承安装在手柄壳体内壁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开口宽度与偏心轴的轴端的外直径相适宜,在偏心轴转动时,所述偏心轴的轴端可在凹槽内自由滑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夹持部为“y”型夹持件,所述“y”型夹持件与摆动块通过矩形卡口可拆卸连接,所述“y”型夹持件包括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结构相同,在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上均设置有条形导向孔,所述抛光砂条的两端分别设置在两个条形导向孔内,并通过固定块将抛光砂条的两端分别固定在两个条形导向孔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结构相同,在第一固定杆的末端垂直向内设置有第一开口槽,所述第一固定杆侧壁上位于第一开口槽两侧分别设置同轴线的缺口,两个所述缺口分别向第一开口槽的轴心线延伸形成一固定槽,固定块放置在固定槽内,用于对抛光砂条进行固定,在第一开口槽外侧且沿第一固定杆长度方向还活动设置有挡板,在挡板的侧面设置有锁紧件,并在第一开口槽外侧上还设有用于锁紧锁紧件的锁扣。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结构相同,在第一固定杆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二开口槽,在第一固定杆的外侧壁设置有至少两个用来放入卡紧件的适配槽,且在两个适配槽的内端面均设置有第一通孔,所述两个适配槽位于第二开口槽的两侧,所述抛光砂条的两端部设置有与第一通孔适配的第二通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紧件为u型弹簧钢,在u型弹簧钢的至少一末端设置有卡紧凸起。
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开口槽与第二开口槽结构相同,所述第一开口槽由外向里呈渐缩口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牙齿邻面自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壳体包括第一手柄外壳和第二手柄外壳,所述第一手柄外壳上设置有若干个导向孔,所述第二手柄外壳上设置有若干个导向柱,所述导向孔的数量与导向柱的数量相同,且所述导向孔与导向柱通过螺钉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