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胫骨远端骨折的横锁钉,其特征在于:包括钉杆,所述钉杆上设置有第一螺纹部、第二螺纹部和第三螺纹部,所述第一螺纹部、第二螺纹部和第三螺纹部依次沿所述钉杆的长度方向分布,所述第三螺纹部位于所述横锁钉的伸入前端,所述第一螺纹部和第三螺纹部用于与骨头螺纹连接,所述第二螺纹部用于与髓内钉主钉螺纹连接,所述第一螺纹部所配合的骨头区域与第三螺纹部所配合的骨头区域互为对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胫骨远端骨折的横锁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部和第三螺纹部固定在所述钉杆上,所述第二螺纹部可移动的设置在所述钉杆上,所述第二螺纹部相对所述钉杆移动时的移动方向与所述钉杆的长度方向同向;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胫骨远端骨折的横锁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抵接件与所述钉杆螺纹连接,所述第二抵接件相对所述钉杆转动时,所述第二抵接件沿所述钉杆的长度方向移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胫骨远端骨折的横锁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螺纹部的导程为c,b>c;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胫骨远端骨折的横锁钉,其特征在于:所述钉杆内设置有容纳腔,所述第一弹性件位于所述容纳腔内,所述第一抵接件伸至所述容纳腔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胫骨远端骨折的横锁钉,其特征在于:所述钉杆上还设置有滑槽,所述滑槽的长度方向与所述钉杆的长度方向同向,所述第二螺纹部上设置有滑块,所述滑块与所述滑槽相配合,使所述滑块能沿所述滑槽的长度方向移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胫骨远端骨折的横锁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螺纹部上设置有第一挡板,所述钉杆上设置有第二挡板,所述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之间形成有第一容纳区,所述第一容纳区内设置有第三弹性件,所述第三弹性件具有弹性,所述第三弹性件的一端与第一挡板相连,所述第三弹性件的另一端与第二挡板相连,在所述第二螺纹部朝远离第一螺纹部的方向移动时,所述第一容纳区的空间逐渐缩小,使所述第三弹性件受到挤压作用并朝逐渐远离所述钉杆的中心轴线方向移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于胫骨远端骨折的横锁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挡板包括横板和竖板,所述横板与第二螺纹部相连,所述竖板与横板相连,所述第一挡板通过所述竖板与所述第三弹性件的一端相连,所述横板的长度方向与所述钉杆的长度方向同向,所述竖板垂直所述横板设置,所述横板用于在所述第三弹性件受到挤压作用时防止所述第三弹性件朝靠近所述钉杆的中心轴线处移动。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胫骨远端骨折的横锁钉,其特征在于:所述横锁钉还包括钉帽,所述钉帽与所述钉杆和第一螺纹部相连,所述钉帽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一螺纹部上的螺纹直径;
10.一种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横锁钉,还包括主钉,所述主钉用于伸入骨髓腔,所述主钉上设置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用于与所述第二螺纹部螺纹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