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包括:
环状的本体,所述本体内具有沿其周向分布的多个腔室,所述本体的内周面设有沿其周向延伸且沿其轴向排布的多个水道槽,每个所述腔室与至少一个所述水道槽连通,每个所述水道槽通过设于其槽底壁面的至少一个开口与对应的所述腔室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水道槽被构造为适于通过控制其进水状态来调节每个所述腔室的注水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任意两个所述腔室在所述本体的周向上不存在重叠的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道槽通过沿所述本体的周向间隔开设置的多个所述开口与对应的所述腔室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与所述水道槽数量相等且一一对应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为容积相同且形状相同的三个。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水道槽的深度方向和每个所述水道槽的槽口朝向均垂直于所述本体的轴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内设有至少一个分隔壁以将所述腔室分隔成沿所述本体的周向分布的多个子腔,相邻的所述子腔通过所述分隔壁上的连通口彼此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在所述本体的周向上的至少一端的内壁面与所述腔室在所述本体的径向上的内端的内壁面之间形成有周向端内侧角,所述周向端内侧角倒角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周向端内侧角为圆角。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相邻的所述腔室通过隔腔壁间隔开,所述隔腔壁在沿所述本体的径向的内端设有封闭空腔,所述封闭空腔的宽度沿所述本体的径向由内向外递减。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在沿所述本体的轴向上的至少一端的内壁面与所述腔室在所述本体的径向上的内端的内壁面之间形成有轴向端内侧角,所述轴向端内侧角倒角设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端内侧角为圆角。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道槽的槽口边沿设置有挡水筋。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道槽的深度h大于等于5毫米。
16.一种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筒;
内筒,所述内筒可转动地设在所述外筒内,所述内筒具有水平或倾斜设置的旋转轴;
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内筒转动;
根据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所述平衡环与所述内筒相连以随所述内筒转动,所述平衡环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内筒的旋转轴平行或重合。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环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平衡环分别设在所述内筒的轴向两端。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平衡环具有数量相同且一一对应的腔室,两个所述平衡环的对应腔室在沿所述内筒的周向上对齐或错开设置。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平衡环彼此对应的所述腔室沿所述内筒的周向上的错开的角度为180度。
20.根据权利要求16-19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的外筒腔内设有接水板,所述接水板具有下水口,所述接水板被构造为适于承接从所述平衡环的上部下落的水且使水从所述下水口流至所述外筒腔的底部。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水板形成为沿所述平衡环的周向延伸的弧形板,所述弧形板设在所述平衡环的内侧的下半部分,所述弧形板的周向两端的高度均不高于所述平衡环的中心轴线的高度。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水板的轴向外端与所述外筒的侧壁相连且连接处设有所述下水口,所述接水板的轴向内端设有挡水翻边。
23.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衣物处理设备通过注水件向所述平衡环内注水,所述注水件具有用于出水的注水口,所述注水口位于所述平衡环的环孔内。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注水口的出水水流通过所述水道槽的槽口进入所述腔室,所述平衡环在所述出水水流的落水点处的线速度的方向与所述注水口的出水方向所形成的角α小于90°。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组件,其特征在于,α进一步满足:α≤30度。
26.根据权利要求23-25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注水口包括与多个所述水道槽一一对应的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