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玻璃基质可切割屋面瓦,包括玻璃本体(1),其特征在于:在玻璃本体(1)的一面设有高温玻璃釉料的图纹装饰层(2),另一面设有EVA封装胶膜(3),EVA封装胶膜的下方设有铝板(4);所述铝板(4)上设有横竖相交的凹槽,所述凹槽深度为1mm,且各凹槽之间等间隔,所述凹槽为V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基质可切割屋面瓦,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本体(1)经加热辊压冷却后,其一面为压花面,并且在压花面上设有高温玻璃釉料的图纹装饰层(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基质可切割屋面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玻璃本体(1)的光面设有EVA封装胶膜(3),EVA封装胶膜的下方设有铝板(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基质可切割屋面瓦,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本体(1)的厚度在4—6mm,所述高温玻璃釉料的图纹装饰层(2)的厚度为0.02-0.1mm,所述铝板(4)的厚度在0.1—0.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