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撑架,包括多个桁架框架,所述多个桁架框架布置成限定开口,其中所述撑架是成比例地,以通过所述开口侧向地接收另一撑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桁架框架包括
第一桁架框架和第二桁架框架,所述第一桁架框架被布置成与所述第二桁架框架相对;
第三桁架框架设置在所述第一桁架框架和所述第二桁架框架之间并适于连接所述第一桁架框架和所述第二桁架框架,
其中所述开口被布置成与所述第三桁架框架相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桁架框架适于通过所述第一桁架框架和所述第二桁架框架的端部之一连接它们。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桁架框架和所述第二桁架框架朝向所述第三桁架框架逐渐变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桁架框架和所述第二桁架框架每者包括两个竖直支撑件和适于连接所述两个竖直支撑件的至少一个支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支架适于连接到一个竖直支撑件的外部并适于连接到另一竖直支撑件的内部。
7.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四桁架框架,所述第四桁架框架适于通过所述第一桁架框架、第二桁架框架和第三桁架框架的基部连接它们。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桁架框架包括从所述第三桁架框架朝向所述开口延伸的一对支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对支架包括第一提升接合装置,所述第一提升接合装置适于通过第一方向侧向地接收用于提升所述撑架的提升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对支架包括第二提升接合装置,所述第二提升接合装置适于通过第二方向侧向地接收用于提升所述撑架的提升装置。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提升接合装置和/或所述第二提升接合装置与所述一对支架是一体的。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撑架还包括高度调节机构。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调节机构在所述撑架的基部,并且其中所述高度调节机构包括高度可调节的着地支腿。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撑架可从所述高度调节机构拆卸。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撑架还包括第五桁架框架,所述第五桁架框架适于在操作时封闭所述开口。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撑架的顶部适于连接到模板台。
17.一种堆叠和存储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撑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使撑架与提升装置接合;和
(b)使所述撑架侧向地移动通过另一撑架的开口进入另一撑架,用于堆叠和储存。
18.一种竖立模板支撑装置的方法,所述模板支撑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撑架,所述方法包括:
(a)使撑架与提升装置接合;和
(b)通过所述撑架的基部将撑架提升并接合到另一撑架的顶部。
19.一种可堆叠的撑架高度调节机构,其包括适于连接高度调节着地支腿的桁架框架,其中所述桁架框架适于由提升装置接合,用于将所述机构提升和堆叠到在另一机构之上。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可堆叠的撑架高度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着地支腿适于从所述桁架框架的支撑件延伸和缩回到所述桁架框架的支撑件中。
21.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可堆叠的撑架高度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构包括用于致动和调节所述高度调节着地支腿的高度的致动器。
22.一种可堆叠的模板台,其包括平台和至少一个支撑件,所述至少一个支撑件适于配合到布置在另一模板台的平台的顶表面上的支撑件接合部分中。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可堆叠的模板台,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适于连接到所述平台的底表面的桁架框架。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可堆叠的模板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桁架框架包括沿所述平台的长度延伸的一对支架。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可堆叠的模板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对支架包括第一提升接合装置,其适于通过第一方向侧向地接收用于提升所述模板台的提升装置。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可堆叠的模板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对支架包括第二提升接合装置,其适于通过第二方向侧向地接收用于提升所述模板台的提升装置。
27.根据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可堆叠的模板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提升接合装置和/或所述第二提升接合装置与所述一对支架是一体的。
28.一种模板支撑装置,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撑架、根据权利要求19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高度调节机构以及根据权利要求22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模板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