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烹饪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8353063发布日期:2019-08-06 22:42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一种烹饪方法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食品加工装置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烹饪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食品加工装置的发展,诸如电饭煲等烹饪器具得到广泛应用。用户可以按照烹饪器具配套的使用说明,完成烹饪。即用户可以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比如,在烹饪器具中加入适量的物料,并在加入物料之后触发相应的烹饪功能,从而得到口感较好的食物。

在烹饪器具的使用过程中,用户很可能并未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烹饪。比如,以用户使用电饭煲蒸米饭为例,用户往往不使用量杯向电饭煲内胆中加米,这样用户加入电饭煲中的实际米量很可能超过了电饭煲内胆的标准刻度。若米量超出标准刻度较多,那么在烹饪过程中即便电饭煲中已注入足量水,也会存在较大概率得到夹生的米饭,影响米饭的口感。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一种烹饪方法,以解决烹饪器具在物料超量情况下,经烹饪得到夹生食物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烹饪方法。该方法应用于一种烹饪器具,烹饪器具的烹饪腔内顶部设置有测温器件。该方法包括:

控制烹饪器具对加入烹饪腔内的物料加热,并通过测温器件监测烹饪腔内温度;

在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之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

控制烹饪器具按照匹配关系对应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预设物料量包括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根据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可以实现为:

若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在预设时间内的波动幅度超出预设温度波动范围,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大于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在根据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之前,该方法还包括:

控制烹饪器具停止加热,以使烹饪器具的烹饪过程进入降温吸水阶段;

结束降温吸水阶段后,控制烹饪器具间歇加热至物料沸腾。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包括间歇加热过程中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根据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可以实现为:

确定间歇加热过程中相邻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并得到温度差;

若温度差未在预设温度波动范围内,则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为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超过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预设温度波动范围为-10℃至10℃。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在控制烹饪器具对加入烹饪腔内的物料加热之后,方法还包括:

根据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时间与时间阈值之间的大小关系,对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进行初步判断,并确定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在控制烹饪器具对加入烹饪腔内的物料加热之后,该方法还包括:

根据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升温速率与速率阈值之间的大小关系,对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进行初步判断,并确定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控制烹饪器具按照匹配关系对应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可以实现为:

在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的基础上,调整加热功率和/或加热时间,并控制烹饪器具按照调整后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调整后的烹饪方式中的加热功率呈正相关,和/或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调整后的烹饪方式中的加热时间呈正相关。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烹饪器具。该烹饪器具的烹饪腔内顶部设置有测温器件。该烹饪器具包括:

处理模块,用于控制烹饪器具对加入烹饪腔内的物料加热,并通过测温器件监测烹饪腔内温度。

处理模块,还用于在测温器件监测到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之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

处理模块,还用于控制烹饪器具按照匹配关系对应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预设物料量包括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处理模块,还用于若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在预设时间内的波动幅度超出预设温度波动范围,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大于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还用于控制烹饪器具停止加热,以使烹饪器具的烹饪过程进入降温吸水阶段;结束降温吸水阶段后,控制烹饪器具间歇加热至物料沸腾。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包括间歇加热过程中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还用于确定间歇加热过程中相邻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并得到温度差;若温度差未在预设温度波动范围内,则确定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为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超过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预设温度波动范围为-10℃至10℃。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还用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时间与时间阈值之间的大小关系,对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进行初步判断,并确定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还用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升温速率与速率阈值之间的大小关系,对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进行初步判断,并确定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还用于在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的基础上,调整加热功率和/或加热时间,并控制烹饪器具按照调整后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调整后的烹饪方式中的加热功率呈正相关,和/或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调整后的烹饪方式中的加热时间呈正相关。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第一方面及其各种实现方式中任意一项的方法。

相比较于现有技术中在烹饪器具在物料超量情况下,经烹饪得到夹生食物的烹饪过程而言,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烹饪腔内顶部设置的测温器件对烹饪腔内温度进行监测,从而掌握烹饪强内温度到达与设温度之后产生的温度波动数据。之后,依据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强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并基于匹配关系控制烹饪器具按照匹配关系对应的烹饪方式实现s5米饭蒸煮阶段,直至完成烹饪。

由此可见,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方式,更有针对性,能够参照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来选择恰当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从而解决物料超量导致的食物夹生情况的产生,使烹饪出的食物口感更好。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器具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方法流程图一;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烹饪腔内温度变化曲线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方法流程图二;

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方法流程图三;

图6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方法流程图四;

图7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器具结构示意图二;

图8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器具结构示意图三。

附图标记说明:

100-电饭煲;101-内胆;102-测温器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的阐释本申请的整体构思,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以示例的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烹饪器具。其中,烹饪器具的烹饪腔内顶部设置有测温器件,以检测烹饪腔内的蒸汽温度。如图1所示,为一种烹饪器具的结构示意图。该烹饪器具为电饭煲100,电饭煲100包括内胆101以及设置在内胆上方的测温器件102。其中,内胆101即烹饪器具的烹饪腔。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测温器件可以为诸如温度传感器等能够实时或是周期性检测烹饪腔内温度的器件。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烹饪方法,可以适用于图1所示的烹饪器具。如图2所示,为一种烹饪方法的流程图。其中,烹饪方法可以包括s201至s203。以烹饪器具为电饭煲,物料为米粒和水为例,参照图3所示的测温器件监测到的烹饪腔内的温度变化曲线,结合s201至s203,对本申请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s201、控制烹饪器具对加入烹饪腔内的物料加热,并通过测温器件监测烹饪腔内温度。

如图3所示,蒸米饭的过程包括s1吸水阶段、s2米量初步判断阶段、s3降温吸水阶段以及s4超米量判断阶段。需要说明的是,蒸米饭的过程可以包括多于或是少于图3所示的阶段,比如,可以省略s3降温吸水阶段,和/或,在s4超米量判断阶段之后还包括s5米饭蒸煮阶段等。

电饭煲对内胆中的米粒和水进行加热,进入s1吸水阶段,此时米粒和水在相应的既定温度吸水一定时间,并在米粒吸水完成后进入s2米量初步判断阶段。其中,既定温度指的是预先设定的用于帮助米粒更快速且充分吸水的加热温度,一定时间指的是预先设定的配合加热温度,能够使米粒更好吸水的时间,在此对于既定温度和一定时间的取值不予限定,可以在电饭煲出厂前预先设置或是后续根据用户的烹饪习惯进行设置、调节等。

s202、在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之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

参照图3,在s2米量初步判断阶段中,电饭煲继续对内胆中的米粒和水进行加热,以使米水升温,并通过测温器件监测温度变化,在内胆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之后,对内胆中加入的米量进行初步判断,并基于初步判断的米量选择相应的烹饪方式,以便于后续s5米饭蒸煮阶段采用相应的烹饪方式进行后续的烹饪。

其中,上述米量的初步判断过程可以实现为:在控制烹饪器具对加入烹饪腔内的物料加热之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时间与时间阈值之间的大小关系,对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进行初步判断,并确定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和/或,在控制烹饪器具对加入烹饪腔内的物料加热之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升温速率与速率阈值之间的大小关系,对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进行初步判断,并确定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理解为,内胆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时间越长,表示内胆内的物料量越多,内胆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时间越短,表示内胆内的物料量越少。内胆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升温速率越高,表示内胆内的物料量越少;内胆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升温速率越低,表示内胆内的物料量越多。

上述时间阈值、速率阈值可以在电饭煲出厂前预先设置,具体可以根据不同烹饪功能、不同物料等设置不同的阈值。对于用户而言,可以在后续使用电饭煲的过程中,根据自身的使用习惯、需求等对预先配置的阈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等不予限定。此外,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对于时间阈值、速率阈值等的取值不予限定。

在完成米量判断过程之后,可以控制电饭煲停止加热,以使烹饪过程进入s3降温吸水阶段。这样可以方便米粒吸收更多的水,从而有效节省后续烹饪的时间。一般s3降温吸水阶段可以持续3至5分钟,具体的持续时间可以预先设置,在此不予限定。需要说明的是,s3降温吸水阶段维持的时间越长,则物料的吸水效果越好。

在s3降温吸水阶段之后,控制电饭煲再次对内胆进行加热,以使烹饪过程进入s4超米量判断阶段,具体加热方式可采用间歇加热至米汤沸腾。在用户使用电饭煲蒸米饭的过程中,米粒吸水加热后膨胀,若米量超出标准刻度较多,那么在米粒膨胀后会触碰到设置在烹饪腔内顶部设置的测温器件。这样,测温器件检测到的温度往往是米粒的温度。

考虑到s4超米量判断阶段中,电饭煲会选择间歇性加热的方式对内胆进行加热,而热传递的过程往往存在一定延迟,因此,测温器件插入到多个米粒之间,会导致测温器件监测到温度波动数据的波动较大。之后,可以依据温度波动数据确定内胆内的米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

s203、控制烹饪器具按照匹配关系对应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

参照图3,在完成s4超米量判断阶段之后,电饭煲可以根据得到的匹配关系,选择相应的烹饪方式,以按照选定的烹饪方式,通过继续对内胆加热,完成烹饪,即进入s5米饭蒸煮阶段,直至结束本次烹饪过程。

相比较于现有技术中在烹饪器具在物料超量情况下,经烹饪得到夹生食物的烹饪过程而言,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烹饪腔内顶部设置的测温器件对烹饪腔内温度进行监测,从而掌握烹饪强内温度到达与设温度之后产生的温度波动数据。之后,依据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强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并基于匹配关系控制烹饪器具按照匹配关系对应的烹饪方式实现s5米饭蒸煮阶段,直至完成烹饪。

由此可见,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方式,更有针对性,能够参照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来选择恰当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从而解决物料超量导致的食物夹生情况的产生,使烹饪出的食物口感更好。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包括间歇加热过程中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

参照图3,上述温度波动数据包括用于表示s4超米量判断阶段的温度曲线中的峰值、谷值。其中,谷值用于表示间歇加热过程中开始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即内胆内温度;峰值用于表示间歇加热过程中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即内胆内温度。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热传递会存在一定延时,因此,上述开始加热时刻和停止加热时刻所表达的含义往往不只是开始加热及停止加热的瞬间,通常会将延时的时长包括在内。比如,开始加热时刻指的可以是以开始加热时刻为起始点,持续诸如1秒等短时长的预热过程,之后将整个预热过程作为开始加热时刻的解释。同理,停止加热时刻指的可以是以停止加热时刻为起始点,持续诸如1.5秒等短时长的预冷却过程,之后将整个预冷却过程作为停止加热时刻的解释。

以电饭煲蒸米饭为例,若加入的米粒和水的量未超出标准刻度,那么在烹饪过程中,米粒吸水膨胀后往往不会触碰到设置在内胆顶部的测温器件。也就意味着,在烹饪过程中,测温器件监测的温度始终是烹饪腔内温度。若加入的米粒和水的量超出标准刻度,那么在烹饪过程中,米粒吸水膨胀后往往会触碰到设置在内胆顶部的测温器件。也就意味着,在烹饪过程中,测温器件监测的温度中包括了测温器件插入米粒与米粒之间的空隙中所检测到的温度。

在加热过程中,米粒会从蒸汽中吸收热量,而在停止加热时,米粒与米粒之间的空隙中的热量下降的更快,这样就会导致插入米粒中的测温器件所监测到的开始加热与停止加热过程中的温度波动较大。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利用温度波动的大小来衡量米量是否超量,从而有效调整后续的烹饪过程。

在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预设物料量可以为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也就意味着,预设物料量是烹饪器具所能够承载的最大的物料量,即在烹饪器具的烹饪腔中最多可加入预设物料量的物料,若超出这个量,则会影响烹饪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预设物料量还可以为除最大物料量以外的物料量,比如,低于但接近最大物料量等,在此不予限定。

在预设物料量为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即电饭煲预定的最大米量时,在如图2所示实现方式的基础上,还可以实现为如图4所示的实现方式。其中,图4为另一种烹饪方法的流程图,s202在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之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可以实现为s2021。

s2021、在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之后,若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在预设时间内的波动幅度超出预设温度波动范围,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大于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

其中,预设时间通常为s4超米量判断阶段的全部或是部分对应的时间;预设温度波动范围通常为将正常烹饪过程的温度波动范围包括在内的一个范围,对于超出温度波动范围的波动,则视为相应的温度波动数据超出了正常的波动,即烹饪过程出现异常,很可能存在内胆顶部的测温器件插入米粒与米粒之间的间隙的情况。那么,此时就可以确定内胆内盛放的物料量大于电饭煲预定的最大物料量。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烹饪过程出现异常还可能由测温器件误检测造成,比如,测温器件上附着有异物,那么也存在一定记录会导致测温器件所监测到的温度超出温度波动范围。因此,在本申请实施例中,s2米量初步判断阶段不仅可以初步确定s5米饭蒸煮阶段所采取的烹饪方式,还在一定程度上为s4超米量判断阶段奠定了基础,即在s2米量初步判断阶段判定米量超量,那么通常在s4超米量判断阶段也会得到超米量的判定结果。而在s2米量初步判断阶段判定米量正常,即未超量,那么即便是在s4超米量判断阶段得到超米量的判定结果,也很可能是因误检测导致的。

为了避免误检测导致的延长加热时间和/或增加加热功率的情况发生,在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对于上述情况,可以继续采用s2米量初步判断阶段确定的烹饪方式执行s5米饭蒸煮阶段的烹饪,而不需要进一步改善加热时间、加热功率等。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涉及的各项参数可以在电饭煲出厂前设置,具体设置方式、取值等不予限定。在一种实现方式中,用户可以依据自身的使用习惯对各项预设的参数进行调整,或是电饭煲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对各项预设的参数进行微调等。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用于确定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匹配关系的方式,即在如图2所示实现方式的基础上,还可以实现为如图5所示的实现方式。其中,图5为又一种烹饪方法的流程图,s202在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之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可以实现为s2022和s2023。

s2022、在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之后,确定间歇加热过程中相邻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并得到温度差。

其中,预设温度波动范围可以预先设置,比如,可以设置为-10℃至10℃。

考虑到间歇加热过程中,测温器件检测到的温度整体是一个上升的大趋势,因此,为比避免非相邻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之间的温度差所引发的得到有误的匹配关系,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得到的温度差通常为相邻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即内胆内温度。

比如,获取开始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作为第一温度,之后获取接下来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作为第二温度,并将第一温度与第二温度的差值作为温度差。或者,获取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作为第三温度,之后获取接下来开始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作为第四温度,并将第三温度与第四温度的差值作为温度差。

s2023、若温度差未在预设温度波动范围内,则确定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为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超过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

对于温度差的取值不在预设温度波动范围内的情况而言,可以视为内胆内温度在间歇加热过程中的波动较大,则可以确定内胆内盛放的米粒是超过电饭煲预定的最大物料量的。

在经过s4超米量判断阶段之后,为了确保后续烹饪过程更适合内胆内的物料量,在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可以通过调整加热功率和/或加热时间的方式来对后续的烹饪方式进行调整。即在如图2所示的实现方式中,还可以实现为如图6所示的实现方式。其中,图6为再一种烹饪方法的流程图,s203控制烹饪器具按照匹配关系对应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可以实现为s2031。

s2031、在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的基础上,调整加热功率和/或加热时间,并控制烹饪器具按照调整后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

其中,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调整后的烹饪方式中的加热功率呈正相关,和/或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调整后的烹饪方式中的加热时间呈正相关。

也就意味着,在s4超米量判断阶段后,若确定超米量,则在初步米量判断得到的烹饪方式的基础上对s5米饭蒸煮阶段的烹饪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可以实现为提升加热功率和/或延长加热时间等。即在原有的烹饪方式的基础上,对烹饪过程进行加热补偿,通过提升加热功率和/或延长加热时间等方式,使超米量情况下也能达到正常的烹饪效果,从而解决米饭夹生的问题。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烹饪器具。该烹饪器具的烹饪腔内顶部设置有测温器件,如图7所示,烹饪器具300可以包括:

处理模块31,用于控制烹饪器具300对加入烹饪腔内的物料加热,并通过测温器件32监测烹饪腔内温度。

处理模块31,还用于在测温器件32监测到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之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

处理模块31,还用于控制烹饪器具按照匹配关系对应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预设物料量包括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处理模块31,还用于若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在预设时间内的波动幅度超出预设温度波动范围,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大于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31,还用于控制烹饪器具停止加热,以使烹饪器具的烹饪过程进入降温吸水阶段;结束降温吸水阶段后,控制烹饪器具间歇加热至物料沸腾。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烹饪腔内温度的温度波动数据包括间歇加热过程中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31,还用于确定间歇加热过程中相邻开始加热时刻以及停止加热时刻烹饪腔内温度,并得到温度差;若温度差未在预设温度波动范围内,则确定确定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预设物料量之间的匹配关系为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超过烹饪器具预定的最大物料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预设温度波动范围为-10℃至10℃。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31,还用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时间与时间阈值之间的大小关系,对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进行初步判断,并确定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31,还用于根据烹饪腔内温度达到预设温度的升温速率与速率阈值之间的大小关系,对烹饪腔内的物料量进行初步判断,并确定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处理模块31,还用于在初步判断结果对应的烹饪方式的基础上,调整加热功率和/或加热时间,并控制烹饪器具按照调整后的烹饪方式进行烹饪。

在一种实现方式中,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调整后的烹饪方式中的加热功率呈正相关,和/或烹饪腔内的物料量与调整后的烹饪方式中的加热时间呈正相关。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烹饪器具300还可以包括通信模块33和/或存储模块34。其中,通信模块33可以用于实现上述各模块之间的数据交互,以及实现烹饪器具300与诸如手机、电脑等其他设备之间的交互;存储模块34可以用于存储上述各模块在实现相应功能时所需的内容等。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对于存储模块存储的内容、格式等,不予限定。

在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上述通信模块可以实现为通信接口,处理模块可以实现为处理器,存储模块可以实现为存储器。

如图8所示,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烹饪器具的结构示意图。

烹饪器具400可以包括通信接口41,处理器42、存储器43以及测温器件44。上述各部件之间可以通过总线45实现数据传输。上述通信接口41,处理器42、存储器43以及测温器件44所实现的功能,可以参考前文对于通信模块33、处理模块31、存储模块34和测温器件32功能的描述,在此不予赘述。

需要说明的是,参考图7和图8,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烹饪器具可以包括多余或是少于图中示出的模块、器件,在此不予限定。

本申请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任意一项的方法。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实体、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专业人员应该还可以进一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计算机软件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现,为了清楚地说明硬件和软件的可互换性,在上述说明中已经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组成及步骤。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方法或算法的步骤可以用硬件、处理器执行的软件模块,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施。软件模块可以置于随机存储器(ram)、内存、只读存储器(rom)、电可编程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寄存器、硬盘、可移动磁盘、cd-rom、或技术领域内所公知的任意其它形式的存储介质中。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