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支护面;
加固网,所述加固网嵌入于所述第一支护面的内部;
加固板,所述加固板之间相互卡合连接形成所述加固网;所述加固板包括中心板、限位锚钉、第一支杆、限位槽、第二支杆以及卡头,且所述中心板的内部贯穿有限位锚钉;所述中心板的外壁固定有所述第一支杆,且所述第一支杆的端部设有卡槽;所述中心板的外壁固定有第二支杆,且所述第二支杆的端部设有所述卡头;所述卡头与所述卡槽之间相互配合连接;
第二支护面,所述第二支护面位于所述第一支护面的底端,且所述第二支护面呈水平设置;
第三支护面,所述第三支护面的顶端与所述第二支护面相互连接;
截水板,所述截水板设于若干个,且所述截水板均嵌入于所述第三支护面的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护面的顶部固定有阻拦机构,且所述阻拦机构包括混凝土底座、第一紧固杆、阻拦板、固定板以及第二紧固杆;所述混凝土底座设于所述第一支护面的顶端,所述混凝土底座的顶部固定有网孔结构的所述阻拦板,且所述混凝土底座的内部贯穿有所述第一紧固杆;所述阻拦板的底面通过螺钉连接所述固定板,且所述固定板的底面固定有所述第二紧固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拦板与所述混凝土底座的顶面之间的夹角为90°-12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紧固杆呈线性阵列分布,且所述第一紧固杆的底端伸入于高边坡体的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紧固杆之间等间距分布,且所述第二紧固杆的底端伸入于所述第一支护面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护面的内部开有蓄水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护面的表面开有若干条下水槽,且所述下水槽与所述蓄水槽之间相互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水板呈U型结构,且所述截水板沿着所述第三支护面等距分布。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杆设有两个,且所述第一支杆之间的夹角为90°。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边坡组合式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杆设有两个,且所述第二支杆之间的夹角为90°;所述第一支杆与所述第二支杆相互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