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多功能破障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行走装置、回转装置、液压系统以及工作装置;所述行走装置用于带动所述回转装置做行走运动,所述回转装置用于带动所述工作装置做回转运动,所述液压系统用于驱动所述工作装置工作;
所述工作装置包括底座、第一机械臂、第二机械臂、铲斗作业组件、破障作业组件;所述第一机械臂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左侧,且所述第一机械臂朝所述底座的右侧方向延伸;所述第二机械臂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右侧,且所述第二机械臂朝所述底座的左侧方向延伸;所述铲斗作业组件与所述第一机械臂的末端连接,所述破障作业组件与所述第二机械臂的末端连接;
所述铲斗作业组件包括第三机械臂、铲斗以及抓斗,所述第三机械臂与所述第二机械臂铰接,所述铲斗设置于所述第三机械臂末端,所述抓斗用于与所述铲斗盖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破障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装置上设有可抬式推土铲。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破障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土铲呈V字型,以将障碍物引向所述行走装置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破障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土铲靠近地面的一端设有推土斜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破障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机械臂包括第一转动杆、第二转动杆以及分别与所述第一转动杆和所述第二转动杆相适配的第一液压杆,所述第一转动杆和所述第二转动杆分别与所述底座铰接,且分别位于所述第一机械臂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破障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破障作业组件包括液压破碎锤以及第二液压杆,所述液压破碎锤铰接于所述第一转动杆与所述第二转动杆之间,所述第二液压杆一端与所述液压破碎锤铰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机械臂铰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破障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装置为履带式行走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破障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铲斗作业组件还包括液压剪,所述液压剪滑动设置于所述第三机械臂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破障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遥控装置,所述遥控装置包括信号接收器以及操纵仓,所述信号接收器设置于所述工作装置上,所述操纵仓与所述信号接收器通过无线信号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破障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设置有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