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城市道路道路抢修用警示牌,包括警示牌主体(1)、合页(3)、限位旋钮(9)、螺纹孔(11)和转轴(15),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牌主体(1)上设置有第一警示板(2),且第一警示板(2)通过合页(3)与第二警示板(10)相连接,并且第一警示板(2)和第二警示板(10)的下端分别设置有第一支撑架(4)和第二支撑架(12),同时第一支撑架(4)和第二支撑架(12)的内侧均焊接有横杆(5),所述第二支撑架(12)内侧的横杆(5)上设置有固定扣(6),且第二支撑架(12)的一侧通过转轴(15)与第一支撑杆(7)相连接,并且第一支撑杆(7)内部的滑槽(13)通过限位旋钮(9)与第二支撑杆(8)上的限位孔(14)相连接,所述第一支撑架(4)的一侧设置有螺纹孔(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道路抢修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警示板(2)和第二警示板(10)的安装结构为旋转结构,且第一警示板(2)和第二警示板(10)以合页(3)为旋转中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道路抢修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扣(6)一共设置有两个,且固定扣(6)与第二支撑架(12)内侧的横杆(5)螺钉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道路抢修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杆(7)和第二支撑杆(8)的安装结构为均为旋转结构,且第一支撑杆(7)位于第二支撑杆(8)的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道路抢修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13)的宽度大于第二支撑杆(8)的宽度,且第二支撑杆(8)的长度大于滑槽(13)的长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道路抢修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孔(14)等距排列在第二支撑杆(8)靠近限位旋钮(9)的一侧,且限位孔(14)的孔深小于第二支撑杆(8)的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