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用防眩光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个间隔设置的聚光镜透,用于设于显示装置的出光面外以使显示装置出射的光形成汇聚光;
设于所述聚光镜透外侧的吸光层,用于吸收环境光;
其中,所述吸光层对应聚光镜透的位置处设有透光孔,所述透光孔在吸光层上的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所述聚光镜透在吸光层上的投影面积,所述汇聚光透过所述透光孔射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防眩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光层外侧设有漫反射层,用于使汇聚光形成漫反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用防眩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漫反射层覆盖所述吸光层,用于保护所述吸光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防眩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孔的出光侧设置有漫反射层。
5.一种彩膜基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防眩光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彩膜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彩膜基板包括显示区以及显示区周边的非显示区,所述显示区设有彩色滤光片,所述非显示区设有黑矩阵;在防眩光结构与彩色滤光片和黑矩阵之间设有偏振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彩膜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聚光镜透与每个彩色滤光片一一对应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彩膜基板,其特征在于,在显示区所述吸光层直接与所述聚光镜透外侧接触,在非显示区所述吸光层直接与偏振片接触。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彩膜基板,其特征在于,在显示区所述吸光层直接与所述聚光镜透外侧接触,在非显示区所述吸光层与偏振片之间设有多个隔垫物。
10.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权利要求5-9任一项所述的彩膜基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