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装饰工程用抛光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909394发布日期:2021-07-16 21:3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建筑装饰工程用抛光设备,包括壳体(1)、待抛光件(10),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内底部固定连接有抛光机构,所述壳体(1)的上端贯穿设有连通槽(20),所述待抛光件(10)穿过连通槽(20)并放置在抛光机构的上端,所述连通槽(20)内设有与待抛光件(10)的两端相抵的固定机构,所述壳体(1)内设有吸风机构,所述吸风机构与抛光机构之间通过传送带(13)连接,所述壳体(1)上设有排料机构。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壳体(1)内底部的电机(2),所述电机(2)的输出轴末端固定连接有抛光片(3),所述待抛光件(10)放置在抛光片(3)的上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开设在连通槽(20)内后侧壁上的导向滑槽(4),所述导向滑槽(4)内滑动连接有两个导向滑块(5),两个所述导向滑块(5)的前侧壁均固定连接有l型板(6),两个所述l型板(6)分别与待抛光件(10)的两端侧壁及上端相抵,所述导向滑槽(4)的内侧壁转动连接有第一螺纹杆(7),所述第一螺纹杆(7)的侧壁固定连接有与其螺纹相反的第二螺纹杆(8),所述第一螺纹杆(7)与第二螺纹杆(8)分别贯穿两个导向滑块(5)并与其螺纹连接,所述第二螺纹杆(8)依次贯穿导向滑槽(4)的侧壁、连通槽(20)的侧壁并延伸至壳体(1)的外侧,所述第二螺纹杆(8)的侧壁固定连接有转动把手(9)。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风机构包括转动连接在壳体(1)内顶部的第一转动杆(11),所述第一转动杆(1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锥齿轮(12),所述壳体(1)的内侧壁转动连接有第二转动杆(14),所述第二转动杆(14)的侧壁套设有与其同轴转动的第二锥齿轮(15),所述第二锥齿轮(15)与第一锥齿轮(12)相啮合,所述第二转动杆(14)的侧壁固定连接有吸风扇叶(16),所述传送带(13)绕设在电机(2)的输出轴与第一转动杆(11)之间。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料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壳体(1)内底部并倾斜设置的导料板(17),所述壳体(1)的侧壁贯穿设有排料口(18),所述排料口(18)内密封滑动连接有密封塞(19)。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把手(9)的侧壁设有防滑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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