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苯并咪唑类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电致发光材料以苯并咪唑为母核,其结构式如式(Ⅰ)所示:
其中,n1=1或2,n2、n3分别独立地取自1-4间的自然数,并且,n1、n2、n3的和值不超过6;
其中,Ar1、Ar2分别独立地选自-Ar3-R-或-R,Ar3选自C1-1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R选自氢、C1-10的烷基、C6-30的芳基、烷基或芳基取代的胺基、咔唑基、二苯并呋喃基、芴基、烷基或芳基取代的咔唑基、烷基或芳基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烷基或芳基取代的芴基、含取代基或不含取代基的含取代基或不含取代基的X1选自选自氧原子、硫原子、二(C1-10直链烷基)取代的季烷基、二(C1-10支链烷基)取代的季烷基、芳基取代的季烷基、烷基取代的叔胺基或芳基取代的叔胺基中的一种,Ar1、Ar2不同时为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含取代基的和所述含取代基的为至少一个苯环上被一元取代,X2、X3分别独立地选自氧原子、硫原子、二(C1-10直链烷基)取代的季烷基、二(C1-10支链烷基)取代的季烷基、芳基取代的季烷基、烷基取代的叔胺基或芳基取代的叔胺基中的一种,Ar4和Ar5分别独立地选自C6-8的芳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X1、所述X2、所述X3分别独立选自氧原子、硫原子、二(C1-10直链烷基)取代的季碳、二(C1-10支链烷基)取代的季碳、芳基取代的季碳、烷基取代的叔胺基或芳基取代的叔胺基中的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Ar4和所述Ar5均为苯基。
5.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反应物M为原料,经两步偶联反应制备获得所述有机电致发光材料,所述反应物M的结构式如下:
其中,n1=1或2,n2、n3分别独立地取自1-4间的自然数,并且,n1、n2、n3的和值不超过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偶联反应选自乌尔曼偶联或铃木偶联中的一种或两种。
7.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苯并咪唑类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在制备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中的应用。
8.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多个功能层,其特征在于,至少有一个所述功能层含有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苯并咪唑类有机电致发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