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踏板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踏板支架和第二踏板支架;
所述第一踏板支架和第二踏板支架插接在一起,且所述第一踏板支架在第一踏板支架和第二踏板支架的连接处受到的作用力大于预设作用力时可相对第二踏板支架往远离第二踏板支架上表面的方向运动;
所述第一踏板支架和第二踏板支架的下表面还设置有相互配合的缓冲结构,用于在所述第一踏板支架往远离第二踏板支架上表面的方向运动时为所述第一踏板支架提供缓冲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结构包括:套筒、弹性件和配合杆;
所述套筒与所述第二踏板支架下表面固定连接;
所述弹性件设置在所述套筒内;
所述配合杆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一踏板支架的下表面,所述配合杆的另一端套设在所述套筒内,用于沿所述套筒的轴向方向运动以压缩所述弹性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踏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弹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踏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杆与所述第一踏板支架为一体成形件。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踏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结构还包括踏板下支架,所述踏板下支架与所述第二踏板支架固定,所述套筒固定在所述踏板下支架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结构为设置在所述第一踏板支架下表面的海绵块或者橡胶块。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踏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踏板支架形成有上、下表面贯通的凹陷部,所述第二踏板支架插接在所述凹陷部内;
或者,所述第二踏板支架形成有上、下表面贯通的凹陷部,所述第一踏板支架插接在所述凹陷部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踏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踏板支架和第二踏板支架通过插销连接在一起,且所述第一踏板支架和第二踏板支架的连接处所受作用力大于所述预设作用力时插销断裂。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踏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踏板支架和第二踏板支架粘接在一起,且所述第一踏板支架和第二踏板支架的连接处所受作用力大于所述预设作用力时第一踏板支架和第二踏板支架分离。
10.一种汽车,包括车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踏板组件,所述踏板组件中的第二踏板支架还与所述车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