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线控刹车装置;
踏板固定架,其固定在车架上;
踏板驱动轴,其可旋转支撑在踏板固定架上,其一端连接所述线控刹车装置,所述踏板驱动轴中部连接制动踏板;
从动直齿轮,其套设在所述踏板驱动轴另一端,所述从动直齿轮能够驱动所述踏板驱动轴旋转;
行星齿轮减速器,其输出轴上安装有主动直齿轮,所述主动直齿轮与所述从动直齿轮啮合;
制动电机,其连接所述行星齿轮减速器输入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驱动轴,包括:
第一连接部,其为柱形,所述第一连接部一端具有通孔;
踏板连接部,其为柱形,其一端一体连接所述第一连接部,所述踏板连接部外径大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外径;
第二连接部,其一端一体连接所述踏板连接部一端,另一端具有固定凹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直齿轮具有连接孔,其设置在所述从动直齿轮中心位置,所述连接孔内具有凸楞,所述凸楞与所述固定凹槽配合,将所述从动直齿轮固定在所述踏板驱动轴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控刹车装置,包括:
刹车支架,其固定在车架上;
固定轴,其支撑在所述刹车支架上,位于所述刹车支架一端;
活动轴,其套设在所述固定轴一端,并能够沿所述固定轴横向移动,所述活动轴一端具有推板;
摩擦刹车片,其设置在所述活动轴另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线控组件,包括:
偏心推杆,其可旋转支撑在所述固定轴另一端;
线控绳索,其一端连接所述制动踏板,另一端连接所述偏心推杆另一端。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刹车支架,包括:
壳体,其为方形框架;
分隔板,其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将所述壳体分为第一容纳腔和第二容纳腔;
所述第一容纳腔一侧具有通孔,另一侧具有开口端,所述活动轴穿过所述通孔,所述摩擦刹车片能够伸出所述开口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回位弹簧,其套设在所述活动轴上,位于所述推板和所述分隔板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刹车片为片状,包括:
片体,其为金属材质;
摩擦片,其包括多个摩擦块,其设置在所述片体的两侧,所述摩擦块阵列设置形成摩擦片,所述摩擦片粘结在所述片体两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片由橡胶材料制成。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车用无人驾驶线控制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片体为圆形或扇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