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车辆车轮的轮胎,包括胎面带(2),在所述胎面带上限定有:
-一对轴向相对的胎肩区域(7,9);
-插置于所述胎肩区域之间的中央区域(10),其中,在所述胎肩区域中的每个胎肩区域中以及在所述中央区域中设置有:
-相对于在所述胎面带上限定的周向方向倾斜的多个主横向沟槽(30,40,50),
-多个花纹块(70),在所述花纹块中形成有多个刀槽花纹(80),
其中,在所述中央区域中,所有所述主横向沟槽(30,40)都相对于周向方向彼此一致地倾斜,并且所有所述刀槽花纹(80)都以彼此一致的方式并且以相对于所述主横向沟槽不一致的方式倾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轮胎,其中,设置在所述胎肩区域(9)中的至少一个中的所有所述主横向沟槽(50)都以相对于设置在所述中央区域中的所述主横向沟槽(30,40)一致的方式相对于周向方向倾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轮胎,其中,刀槽花纹(80)设置在所述胎肩区域和所述中央区域的所有所述花纹块(70)中。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在所述中央区域中,所有所述刀槽花纹(80)都彼此平行。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在所述中央区域(10)中,所述刀槽花纹(80)相对于所述周向方向倾斜65°至85°之间的角度。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多个第一主横向沟槽(30)设置在所述胎肩区域中的一个胎肩区域(7)中以及设置在所述中央区域(10)中,所述多个第一主横向沟槽中的每个包括:
-从所述胎肩区域(7)朝向所述轮胎的赤道面(x)延伸的第一部分(33),所述第一部分相对于所述周向方向倾斜第一角度(a),和
-作为所述第一部分(33)的延续而朝向所述赤道面延伸到所述中央区域(10)中的第二部分(34),所述第二部分相对于所述周向方向倾斜第二角度(b),所述第二角度小于所述第一角度(a)。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第一主横向沟槽(30)包括第一轴向外端部(31),所述第一轴向外端部敞口到所述胎面带的侧向边缘(8a)。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第一主横向沟槽(30)包括封闭的第二轴向内端部(32)。
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第一主横向沟槽(30)的所述第二部分(34)具有从所述第一部分直至所述第一主横向沟槽的轴向内端部(32)减小的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6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胎肩区域(7)通过周向沟槽(20)与所述中央区域(10)分开,所述周向沟槽与所述第一主横向沟槽(30)相交。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在所述中央区域(10)中设置有多个副横向沟槽(60),所有所述多个副横向沟槽都以彼此一致的方式并且以相对于所述主横向沟槽不一致的方式倾斜。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副横向沟槽(60)与所述第一主横向沟槽(30)相交。
13.根据权利要求11至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每个所述副横向沟槽(60)包括:
-第一部分(62),所述副横向沟槽的第一部分朝向所述胎肩区域中的一个延伸,并且相对于所述周向方向倾斜第三角度(c),和
-第二部分(63),所述副横向沟槽的第二部分从所述副横向沟槽的第一部分(62)朝向所述胎肩区域延伸,并且相对于所述周向方向倾斜第四角度(d),所述第四角度小于所述第三角度(c)。
14.根据权利要求6至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赤道面(x)将所述胎面带分为内部区域(6)和外部区域(5),所述内部区域在所述轮胎被装配至车辆时旨在面向所述车辆,所述外部区域不同于所述内部区域,并且所述外部区域在所述轮胎被装配至所述车辆时旨在面向与所述车辆相对的一侧,从而限定一非对称轮胎,所述第一主横向沟槽(30)在所述胎面带的所述内部区域(6)内延伸。
15.根据权利要求13至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第三角度(c)和所述第一角度(a)之间的差的绝对值小于15°。
16.根据权利要求13至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第四角度(d)和所述第二角度(b)之间的差的绝对值小于15°。
17.根据权利要求13至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副横向沟槽(60)中的每个包括在与所述副横向沟槽的所述第二部分(63)相对的一侧上从所述第一主横向沟槽的第二部分(30)延伸的第三部分(64)。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副横向沟槽(60)的所述第三部分(64)与所述副横向沟槽(60)的所述第二部分(63)基本平行。
19.根据权利要求17至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限定有:
-第一组副横向沟槽(60),所述第一组副横向沟槽包括设置在所述胎面带中的所有所述副横向沟槽的至多20%,其中,在每个副横向沟槽中,所述第三部分(64)与所述第二部分(63)基本对准,和
-第二组第二副横向沟槽(60),其与所述第一组副横向沟槽是互补的,并且包括设置在所述胎面带中的所有所述副横向沟槽的至多95%,其中,在每个副横向沟槽中,所述第三部分(64)与所述第二部分(63)不对准。
20.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副横向沟槽的所述第三部分(64)中的每个包括第一端部(65),从该第一端部(65)开始,所述第三部分(64)从所述第一主横向沟槽(30)的所述第二部分(34)延伸,并且其中所述副横向沟槽的所述第三部分(64)的所述第一端部(65)在所述周向方向上基本对准。
21.根据权利要求13至2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所述副横向沟槽(60)中的每个包括第一轴向内端部(61),所述副横向沟槽的所述第一部分(62)从所述副横向沟槽的所述第一轴向内端部朝向所述胎肩区域延伸,并且定义一对应第一主横向沟槽(30),所述副横向沟槽(60)的所述第二部分(63)终止于该对应第一主横向沟槽中,其中所述副横向沟槽中的每个的所述第一端部(61)和所述对应第一主横向沟槽(30)的第一轴向外端部(31)在所述轮胎的轴向方向上基本对准,或者至多偏离小于20mm的量。
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在所述胎面带上限定有:
-由所述胎面带中设置的沟槽和花纹块的构造所限定的胎面花纹,以及
-所述胎面花纹的模块(m),所述模块由最小的胎面带部分形成,所述模块的构造沿着所述胎面带的周向范围连续地重复,以便形成所述胎面花纹,
并且其中,所述模块在所述胎肩区域(7,9)中包括沿所述周向方向延伸的单个花纹块(70)。
2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轮胎,其中,在所述中央区域(10)上设置有界定一对周向肋(11、12)的三个周向沟槽(21、22、23),第二主横向沟槽(40)设置在所述周向肋中的每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