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10),包括车身(20)、车辆部件(30)以及用于将车辆部件(30)固定在车身(20)的容纳部(22)中的弹簧螺栓(40),其中,弹簧螺栓(40)的旋转轴线d设置为,使得该旋转轴线与机动车(10)的xy平面具有恰好一个交点s。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弹簧螺栓(40)的旋转轴线d与机动车(10)的xy平面之间的交角α在10°至40°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车辆部件(30)是车灯。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车身(20)包括后盖(20.1),该后盖具有所述容纳部(22)。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车辆部件(30)具有至少一个z-贴靠部(32),所述车辆部件(30)借助该z-贴靠部贴靠在所述容纳部(22)中,使得由弹簧螺栓(40)产生的轴向力f的至少一部分fz在机动车(10)的z方向上作用。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车辆部件(30)具有至少一个x-贴靠部(34),所述车辆部件(30)借助该x-贴靠部贴靠在所述容纳部(22)中,使得由弹簧螺栓(40)产生的轴向力f的至少一部分fx在机动车(10)的x方向上作用。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5和6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车辆部件(30)具有三个x-贴靠部和两个z-贴靠部(32)。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车辆部件(30)具有用于在机动车(10)的y方向上定向车辆部件(30)的y-固定销(36)。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弹簧螺栓(40)的旋转轴线d平行于机动车(10)的xz平面设置。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弹簧螺栓(40)的旋转轴线d设置为,使得该旋转轴线与机动车(10)的xz平面具有恰好一个交点。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机动车(10),其中,所述弹簧螺栓(40)的旋转轴线d与机动车(10)的xz平面之间的交角在10°至40°的范围内。
12.车辆部件(30),包括用于将车辆部件(30)固定在机动车(10)的车身(20)的容纳部(22)中的弹簧螺栓(40),其中,弹簧螺栓(40)的旋转轴线d设置为,使得当车辆部件(30)按规定设置在车身(20)上时该旋转轴线与机动车(10)的xy平面具有恰好一个交点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