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包括轮毂(1)、胎面(2)、传动系统(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变形轮胎还包括驱动轮(16),所述驱动轮(16)用于驱动所述胎面(2)转动,所述传动系统(3)包括第一齿轮箱(31),所述第一齿轮箱(31)安装于所述基架(11)并用于与输入轴(3101)连接;所述传动系统(3)还包括第二齿轮箱(32),第二齿轮箱(32)的输入端与第一齿轮箱(31)传动连接,输出端与所述驱动轮(16)连接,所述第二齿轮箱(32)可相对所述轮毂(1)径向移动并保持与所述第一齿轮箱(31)传动连接,并带动所述驱动轮同步径向移动保持与所述胎面驱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箱(31)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齿轮箱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轮(16)的表面具有齿,所述胎面(2)的内壁具有齿以与所述驱动轮(16)啮合。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输出轴(3112)的端部设置有花键,所述配合构造为沿轴向开设于所述配合轴(3201)的配合端的花键槽,所述第二输出轴(3112)的端部用于插入所述花键槽内进而可沿配合轴(3201)的轴向移动并保持传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3-7任一项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箱(31)沿径向设置有第一导向构造(3111),所述第二齿轮箱(32)沿径向设置有用于与所述第一齿轮箱(31)滑动配合的第二导向构造(3205)。
9.根据权利要求2-7任一项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变形轮胎包括刹车装置(4),用于限制所述轮毂(1)的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2-7任一项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组件(13)为伸缩油缸,所述第一驱动组件(13)的第二端铰接于所述支板组件(12),所述第二驱动组件(14)为沿径向设置于所述基架(11)的伸缩油缸;所述第二驱动组件(14)用于驱动对应的两个所述支板组件(12)的相邻端远离或靠近所述轮毂(1)的轴心进而使所述支板组件(12)以所述第一驱动组件(13)的第一端端部为转轴轴心转动,所述第一驱动组件(13)用于匹配所述支板组件(12)的转动轴心位置并支撑所述支板组件(12)。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架(11)上开设有限位槽(111),所述第一驱动组件(13)的第二端于所述限位槽(111)内与所述基架(11)铰接,所述限位槽(111)用于限制所述第一驱动组件(13)相对所述基架(11)的转动角度。
12.根据权利要求2-7任一项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板组件(12)包括支撑轮(122)和两块平行设置的支撑板(121),所述支撑轮(122)设置于两块所述支撑板(121)之间,所述支撑轮(122)用于与所述胎面(2)配合。
13.根据权利要求2-7任一项所述的可变形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架(11)上设置有三组所述第二驱动组件(14),所述支板组件(12)与所述胎面(2)的配合面为弧形面;所述第二驱动组件(14)用于驱动一组相邻的两个所述支板组件(12)的夹角改变进而所述胎面(2)形状呈圆形或呈三角形。
14.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应用有权利要求1-13任一项所述的可变形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