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前后方向平行排列所设的多个门型横架A(502),所述门型横架A(502)上横向平行排列有多个对齐输送架(501),并且所述对齐输送架(501)沿前后方向设置,所述对齐输送架(501)上分别活动连接有对齐传送链(500),所述对齐输送架(501)的中部、位于相邻两根对齐传送链(500)的之间分别设有对齐转辊(504),所述对齐转辊(504)的长度方向与对齐传送链(500)的传送方向平行,所有对齐转辊(504)的转动方向相同,位于最外侧的对齐输送架(501)的外侧边沿向上设有对齐基板(508),所述对齐基板(508)位于面向对齐转辊(504)转动方向的一侧,所述对齐传送链(500)通过驱动电机G(516)提供驱动力,所述对齐转辊(504)通过驱动电机H(511)提供驱动力。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齐传送链(500)的外侧表面均匀分布有多个凸杆(503),并且所有对齐传送链(500)上的凸杆(503)的形状、大小和位置均相同,所述对齐传送链(500)上对应凸杆(503)的连线与对齐传送链(500)的传送方向垂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同一个对齐传送链(500)上的相邻两个凸杆(503)之间的间距大于原料木板的宽度。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齐转辊(504)的长度大于同一个对齐传送链(500)上的相邻两个凸杆(503)之间的间距。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对齐转辊(504)的顶面高度高于对齐传送链(500)的顶面高度,并且凸杆(503)的顶部高于对齐转辊(504)的顶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齐转辊(504)面向对齐传送链(500)传送方向的一端设有提升坡板(509),所述提升坡板(509)的前端低于对齐传送链(500)的顶部,提升坡板(509)的后端高于或等于对齐转辊(504)的顶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齐转辊(504)的两端分别通过转辊连接架A(505)与门型横架A(502)的顶部转动连接,所述门型横架A(502)的中部设有水平架(515),所述水平架(515)上通过轴承座B转动连接有传动横轴(513),所述传动横轴(513)与驱动电机H(511)传动连接,所述传动横轴(513)上对应于对齐转辊(504)分别设有对齐传动轮(514),所述对齐传动轮(514)通过传动带(512)与对齐转辊(504)传动连接,所述驱动电机固定于水平架(515)。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齐传送链(500)的上方、位于对齐转辊(504)的后侧设有门型横架B(507),所述门型横架B(507)的一侧固定有木板计数装置(506),所述木板计数装置(506)位于相邻两个对齐输送架(501)之间。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门型横架B(507)的下方、位于木板计数装置(506)的两侧分别设有多个压板(510)。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木板码垛生产线排料后的对齐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510)沿着对齐传送链(500)的传送方向向下倾斜,所述压板(510)的后端与对齐传送链(500)顶部的距离小于原料木板的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