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抓手装置(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承载组件(10),包括用于承载重物的承载主体板(11);
抓手(20),包括固定架(21)和设置于所述固定架(21)上的卡接装置(22),所述卡接装置(22)用于卡住所述重物的固定部分,所述固定架(21)与所述承载主体板(11)可移动连接,以将所述重物移动至预定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抓手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装置(22)包括翻转机构(1)和具有开口(2a)的限位件(2),所述限位件(2)与所述固定架(21)连接,所述翻转机构(1)相对于所述限位件(2)的所述开口(2a)可翻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抓手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机构(1)包括卡接件(1a)和设置于所述卡接件(1a)上的转轴(1b),所述转轴(1b)与所述限位件(2)枢转连接,所述卡接件(1a)与所述限位件(2)之间进一步设置有螺旋弹簧(1c),以带动所述卡接件(1a)伸入所述开口(2a)或者从所述开口(2a)移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抓手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组件(10)进一步包括第一滑动装置(13),所述第一滑动装置(13)包括第一导轨(13a)和与所述第一导轨(13a)可滑动连接的第一滑块(13b),所述第一导轨(13a)连接至所述承载主体板(11),所述抓手(20)的所述固定架(21)连接至所述第一滑块(13b)。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抓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手装置(100)进一步包括框架(121)和与所述框架(121)可转动连接的多个辊轮(122),所述框架设置于所述承载主体板(11)上。
6.一种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移动装置(200),沿第一方向(X)可移动;
第二移动装置(300),与所述第一移动装置(200)连接,所述第二移动装置(300)包括沿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X)的第二方向(Y)可移动的支撑板(310);
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抓手装置(100),所述抓手装置(100)通过所述承载主体板(11)固定于所述支撑板(310)上,且所述抓手(20)沿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X)和所述第二方向(Y)的第三方向(Z)相对于所述承载组件(10)可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移动装置(300)包括第二滑动装置(320),所述第二滑动装置(320)包括第二导轨(321)和沿所述第二导轨(321)可滑动的第二滑块(322),所述第二导轨(321)沿所述第二方向(Y)延伸,所述支撑板(310)连接至所述第二滑块(32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移动装置(300)进一步包括第二驱动装置(330),所述第二驱动装置(330)的输出端连接至所述支撑板(310),以驱动所述支撑板(310)沿所述第二方向(Y)可移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装置(330)包括底座(331)、丝杠(332)和与所述丝杠(332)螺旋连接的螺母(333),所述第二导轨(321)与所述底座(331)连接,所述螺母(333)与所述支撑板(310)连接,所述丝杠(332)远离所述螺母(333)的一端设置有操作手柄(334)。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移动装置(200)为具有踏板(210)的液压平台车、电动叉车和电动/气动升降装置中任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