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张紧导轮、固定板、至少一组圆柱形张力器、至少一个瓷眼以及至少两个第一换向导轮,每组圆柱形张力器均包括两个圆柱体,每个所述圆柱体均包括圆柱本体及柱套,所述柱套套设于所述圆柱本体外并可沿所述圆柱本体旋转,每个所述第一换向导轮及所述张紧导轮均可拆卸旋转设置于所述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端及第二端,至少两个所述第一换向导轮与所述张紧导轮沿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方向上依次设置,相邻两个所述第一换向导轮位于不同的水平高度上,间隔一个的两个所述第一换向导轮位于同一水平高度上,所述张紧导轮与和所述张紧导轮间隔一个的所述第一换向导轮位于同一水平高度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套为氧化钛柱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套与所述圆柱本体之间环状设置有多个滚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瓷眼为氧化钛瓷眼。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可拆卸设置有多个转轴,所述转轴远离所述固定板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换向导轮或所述张紧导轮旋转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转轴靠近所述固定板的一端均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固定板设置有多个与所述转轴相配合的第一螺纹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张紧导轮包括第一张紧导轮及第二张紧导轮,所述第二张紧导轮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一张紧导轮的直径,所述第二张紧导轮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张紧导轮连接,所述第一张紧导轮与所述第二张紧导轮共圆心设置,所述第一张紧导轮周向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二张紧导轮周向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内设置有张紧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张紧装置包括为摩擦件,所述摩擦件设置于所述第二凹槽,所述摩擦件的两端均设置有弹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换向到轮均周向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槽壁与所述第一凹槽的槽底之间设置有弧形过渡段。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张力控制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二换向导轮,所述第二换向导轮设置于所述张紧导轮与所述第二端之间,所述第二换向导轮与相邻的所述第一换向导轮位于同一水平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