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发动机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发动机进气系统。
背景技术:
轻型客车的发动机进气系统为轻型客车的发动机提供干燥、清洁和充足的空气。
现有技术的轻型客车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如图1所示,该发动机进气系统包括依次连接并连通的第一进气管01、空滤器02、第一出气管03和第二进气管04和增压器05,增压器05的出气管连接发动机的进气管。
现有技术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并没有设置噪声处理装置,增压器05内容易产生吸气噪声(Whoosh声),该噪声通过第一进气管01的端部辐射出来,传导驾驶室内,导致驾驶员和乘客受到“嘶嘶”的异响的干扰,影响驾驶员和乘客的使用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发动机进气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技术问题,它能够对空滤器提供给增压器的气体进行消音处理,避免增压器内产生吸气噪声,进而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使用体验。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发动机进气系统,所述发动机进气系统包括空滤器和增压器;
其中:所述发动机进气系统还包括谐振消声腔体;
所述谐振消声腔体的一端连通所述空滤器的出气管,所述谐振消声腔体的另一端连通所述增压器的进气管。
如上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谐振消声腔体为圆台型;
所述谐振消声腔体的小直径端连通所述空滤器的出气管,所述谐振消声腔体的大直径端连通所述增压器的进气管。
如上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谐振消声腔体的内圆周面上设置有多个环形凹槽。
各所述环形凹槽沿所述谐振消声腔体的轴向均匀设置。
如上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其中,优选的是,所述环形凹槽沿所述谐振消声腔体的轴向的宽度为5mm。
如上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谐振消声腔体包括第一圆台腔体和两半圆台型腔体;
两所述半圆台型腔体同轴设置,且相互抵接,并均间隙设置在所述第一圆台腔体内。
如上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谐振消声腔体还包括第一端盖件;
所述第一端盖件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一圆台腔体的小直径端,且固定连接所述空滤器的出气管。
如上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谐振消声腔体还包括第二端盖件;
所述第二端盖件过盈装配在所述第一圆台腔体的大直径端,且固定连接所述增压器的进气管。
如上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其中,优选的是,所述发动机进气系统还包括阻力传感器;
所述阻力传感器插设在所述空滤器内,并靠近所述空滤器的出气管设置。
如上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系统,其中,优选的是,所述发动机进气系统还包括流量传感器;
所述流量传感器插设在所述空滤器内,并靠近所述空滤器的出气管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在增压器的进气管与空滤器的出气管之间接设谐振消声腔体,在气体进入增压器之前,通过谐振消声腔体对气体噪音进行共振消音,进而避免增压器产生吸气噪声,进而保证驾驶员和乘客的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的轻型客车的发动机进气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发动机进气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3是谐振消声腔体的结构示意;
图4是图3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5是两半圆台型腔体的结构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01-第一进气管,02-空滤器,03-第一出气管,04-第二进气管,05-增压器;
1-空滤器;
2-增压器;
3-谐振消声腔体;
31-第一圆台腔体,32-半圆台型腔体,33-第一端盖件,34-第二端盖件,35-环形凹槽;
4-阻力传感器;
5-流量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发动机进气系统,请参阅图2所示,发动机进气系统包括空滤器1和增压器2;其中:发动机进气系统还包括谐振消声腔体3;谐振消声腔体3的一端连通空滤器1的出气管,谐振消声腔体3的另一端连通增压器2的进气管。
该发动机进气系统在增压器2的进气管与空滤器1的出气管之间接设谐振消声腔体3,在气体进入增压器2之前,通过谐振消声腔体3对气体噪音进行共振消音,进而避免增压器2产生吸气噪声,进而保证驾驶员和乘客的体验。
本实施例提供的谐振消声腔体3为圆台型,但不限制于此,也可以为圆柱型。示例性的,本实施例优选圆台型,且谐振消声腔体3的小直径端连通空滤器1的出气管,谐振消声腔体3的大直径端连通增压器2的进气管。该设置一方面能够为气体存储提供足够的空间,另一方面,在气体从空滤器1流向增压器2的过程中,谐振消声腔体3内的空间越来越大,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气体的流速,进而降低产生的噪声。
本实施例提供的谐振消声腔体3可以是腔内壁为光滑表面,也可以在谐振消声腔体3的腔内壁上设置凸起或者凹槽改进以使其不再光滑。前者,依靠谐振消声腔体3自身的容积实现某一频段的噪声的消除,此时,由于只能消除特定频段的噪声,这里的特定频段由谐振消声腔体3自身的容积决定,消音效果受限。后者,在腔内壁上设置凹槽或者凸起,一方面,凹槽或者凸起可以使腔内表面不再光滑,不光滑的表面能够增加气体噪声的反射次数,另一方面,凹槽或者凸起可以使改变谐振消声腔体3的容积,进而使得谐振消声腔体3具有不同的谐振共振频率拓宽了共振声音范围。
具体的,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技术方案,谐振消声腔体3的内圆周面上设置有多个环形凹槽35。各环形凹槽35沿谐振消声腔体3的轴向均匀设置。多个环形凹槽35一方面可以起到容积改变的作用,拓宽共振频率范围;本实施例中,在谐振消声腔体3的内圆周面上设置有多个环形凹槽35时,可以使谐振消声腔体3的相对工作容积增大,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声音的反射次数,提高消音效果。本实施例提供的环形凹槽35沿谐振消声腔体3的轴向的宽度为5mm。谐振消声腔体3的体积以及环形凹槽35的数量以及深度决定着谐振消声腔体3的消声频率范围,本实施例中,通过合理设置谐振消声腔体3的体积以及环形凹槽35的数量以及深度使得谐振消声腔体3的消声频率范围为3700Hz~7000Hz,包括端点值。
本实施例提供的谐振消声腔体3可以为一体成型的铸造件,也可以为由多个零件组成的。前者结构简单,后者方便制造和组装,尤其在谐振消声腔体3的腔内壁上进行扩容改进时,示例性的,请参阅图3和图4所示,谐振消声腔体3包括第一圆台腔体31和两半圆台型腔体32;两半圆台型腔体32同轴设置,且相互抵接,并均间隙设置在第一圆台腔体31内。再具体设置的时候,两半圆台型腔体32可以同轴设置,且两者的轴向端面相互抵接,也可以两半圆台型腔体32可以同轴设置,且两者的径向端面相互抵接扣合。本实施例中优选的,两半圆台型腔体32相互扣合组成内腔体,内腔体内部的空间起到共振消声的作用;把内腔体设置成两个独立的半圆台型腔体32,方便在每个半圆台型腔体32的内圆周面上加工环形凹槽35,如图5所示;而第一圆台腔体31起到作为容纳内腔体的壳体作用,以方便两个半圆台型腔体32独立元件的放置和固定。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技术方案,谐振消声腔体3还包括第一端盖件33;第一端盖件33固定设置在第一圆台腔体31的小直径端,且固定连接空滤器1的出气管。在具体设置的时候,第一端盖件33包括用于封闭谐振消声腔体3小直径端的圆形的盖体和固定设置在盖体上的中空管,中空管一端用于连接空滤器1的出气管,一端穿过盖体伸入到谐振消声腔体3内。第一端盖件33的盖体可以直接固定连接谐振消声腔体3的小直径端,这里的固定连接可以为焊接、铆接或者一体成型等。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技术方案,谐振消声腔体3还包括第二端盖件34;第二端盖件34过盈装配在第一圆台腔体31的大直径端,且固定连接增压器2的进气管。在具体设置的时候,第二端盖件34包括用于封闭谐振消声腔体3大直径端的圆形的盖体和固定设置在盖体上的中空管,中空管一端用于连接增压器2的进气管,一端穿过盖体伸入到谐振消声腔体3内。为方便装配,将第二端盖件34的盖体的直径设置呈大于等于第一圆台腔体31的大直径端的直径,使得第二端盖件34过盈装配在第一圆台腔体31的大直径端,方便两者的可拆卸连接,方便进气系统整体的装配。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技术方案,请继续参阅图2所示,发动机进气系统还包括阻力传感器4;阻力传感器4插设在空滤器1内,并靠近空滤器1的出气管设置。具体的,空滤器1内部靠近出口处设置插管结构,此处的出口处,即空滤器1上连接出气管的地方,插管结构的一端位于空滤器1内,并靠近空滤器1的出气管设置,阻力传感器4固定设置在插管结构的另一端。插管结构能够保证阻力传感器4检测到平缓的气流,进而阻力传感器4检测的准确性。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技术方案,请继续参阅图2所示,发动机进气系统还包括流量传感器5;流量传感器5插设在空滤器1内,并靠近空滤器1的出气管设置。具体的,流量传感器5设置在空滤器1的出气管与空滤器1的交界处,流量传感器5通过设置在空滤器1出气口处的法兰盘固定在空滤器1,此处的出口处,即空滤器1上连接出气管的地方,用于测量气体流量。当然,流量传感器5也可以直接设置在空滤器1的出气管内,在本实施例中,为方便安装以及流量传感器5安装的牢靠性,通过法兰盘将流量传感器5固定在空滤器1出气口处。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的时候,先将两半圆台型腔体32间隙装配到第一圆台腔体31内,将第二端盖件34过盈装配在第一圆台腔体31的大直径端,然后将第一端盖件33的中空管固定连接空滤器1的出气管,将第二端盖件34的中空管固定连接增压器2的进气,组成进气系统。
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