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幕和两个光传感器组件,所述光传感器组件包括固定支架和设置在所述固定支架上的光传感器,所述光传感器用于对所述显示屏幕外的环境光强度进行监测,所述显示屏幕上开设有向内凹陷的容纳部,两个所述光传感器组件间隔分布,且所述光传感器组件位于所述容纳部中;
所述光传感器的探测轴线与所述显示屏幕的显示面之间具有夹角,且两个所述光传感器的探测轴线相互背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光传感器之间的连线和所述光传感器的探测轴线位于同一平面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光传感器的探测角度范围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光传感器的探测范围之间具有重叠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传感器完全位于所述显示屏幕的显示面之下;或者,所述光传感器的最高点与所述显示屏幕的显示面齐平。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光传感器组件包括多个固定支架,多个所述固定支架择一的设置在所述容纳部内,所述固定支架与所述显示屏幕齐平的端面上具有凹陷部位,所述光传感器设置于所述凹陷部位内,不同的固定支架对应于所述光传感器的探测轴线的不同夹角,以使设置在所述固定支架上的所述光传感器的探测轴线和所述显示面之间呈与所述固定支架相对应的夹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部位的边缘至所述凹陷部位的底部呈斜面过渡。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传感器位于所述凹陷部位的中心的一侧,且所述凹陷部位在靠近所述光传感器探测轴线一侧的斜面与所述显示面之间的夹角小于所述凹陷部位在背离所述光传感器探测轴线一侧的斜面与所述显示面之间的夹角。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传感器的探测轴线与所述显示屏幕的显示面之间的夹角范围为0°-45°。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部位的开口呈椭圆形、圆形或者矩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