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证据视频的方法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8801420发布日期:2022-02-08 23:10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采集证据视频的方法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商品信息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采集证据视频的方法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商品对象信息系统能够为消费者用户提供便捷的网络购物服务,也即,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单发出购物请求,完成在线支付后,卖家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发货,或是通过快递公司送货上门,使得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就能购买到自己所需的商品。但是,在实际应用中,消费者也经常被网络购物纠纷问题所困扰,所谓的网络购物纠纷是指,通过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产生的纠纷。例如,经常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通常涉及以下方面:食品安全问题,买家认为卖家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欺诈行为,商品缺少必要的标签标注,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问题,等等。
3.为方便维权,消费者需要注意保全证据,如商品实物照片、网上交易图片、与商家交谈记录、收货快递单等资料。但是,发生消费纠纷时,往往这些证据并不充分。一方面是由于消费者前期缺乏维权意识,一些重要的物证可能没有妥善保存;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取证困难,消费者可能不知道如何保全证据,等等。这就导致消费者网络购物维权难的问题依然难以解决。
4.因此,如果帮助消费者更有效的进行维权,成为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提供了采集证据视频的方法及电子设备,能够帮助消费者更有效的进行维权。
6.本技术提供了如下方案:
7.一种采集证据视频的方法,包括:
8.在目标页面中提供用于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
9.通过所述操作选项接收到用户操作后,启动对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过程,并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10.确定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将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所述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交到服务端进行保存。
11.其中,所述操作选项与交易订单相对应;
12.所述确定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包括:
13.根据被操作的操作选项对应的交易订单信息,确定所述交易订单标识。
14.其中,所述在目标页面中提供用于针对收到的物流包裹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
选项,包括:
15.在用于展示待确认收货状态的交易订单的页面中,为所述待确认收货状态的交易订单提供所述操作选项。
16.其中,所述在目标页面中提供用于针对收到的物流包裹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包括:
17.在用于展示交易订单关联的物流状态通知消息的页面中,为所述通知消息关联的交易订单提供所述操作选项。
18.其中,所述确定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包括:
19.在采集证据视频过程中,根据采集到的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关联的物流运单信息,识别出物流运单标识;
20.根据所述物流运单标识进行查询,确定关联的交易订单标识。
21.其中,所述关键图像内容包括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以便通过所述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组成有效证据链;
22.所述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所述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前的图像,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关联的物流运单的图像,所述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的过程,以及所述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后,其中的内容物的关键图像。
23.其中,所述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包括:
24.为用户提供多个步骤的提示信息,所述步骤的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对其中一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进行采集。
25.其中,还包括:
26.在提供所述提示信息后,对是否采集到对应的关键图像内容进行判断;
27.如果是,则进行下一步的提示,否则提示用户改变对拍摄对象的放置位置或者与终端设备的距离。
28.其中,所述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包括:
29.根据所述内容物对应的商品对象类别,确定需要为所述内容物采集的关键图像,并提供所述提示信息。
30.其中,所述内容物对应的商品对象类别包括:加工食品类;
31.所述内容物的关键图像内容包括:所述内容物外包装上含有生产日期和/或生产批号信息的图像内容。
32.其中,还包括:
33.提供用于为目标交易订单追加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以用于在对所述目标物流包裹的内容物进行使用的过程中,追加证据视频;
34.通过该操作选项接收到用户操作后,启动对所述内容物的证据视频采集过程,并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35.其中,所述关键图像内容包括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以便通过所述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组成有效证据链;
36.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所述内容物的外包装被打开前的图像,所述内容物的外包装被打开的过程,以及所述内容物的外包装被打开后,其中的内容
物的关键图像。
37.其中,还包括:
38.在提供用于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时,还提供关于售后风险的提示信息。
39.其中,所述交易订单标识对应的所述证据视频用于,在所述服务端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发起的纠纷调解请求时,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调解方用户客户端。
40.其中,所述交易订单标识对应的所述证据视频用于,在所述服务端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发起的退换货请求时,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对应的卖方用户客户端。
41.其中,所述提示信息为语音提示信息。
42.一种辅助进行纠纷处理的方法,包括:
43.接收客户端提交的交易订单标识,以及对应的证据视频,所述证据视频是在客户端接收到用户的操作请求后,对用户收到的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视频采集后生成的,其中,在采集所述证据视频的过程中,所述客户端还用于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44.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保存;
45.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发起的纠纷调解请求后,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调解方用户客户端。
46.一种辅助进行售后服务的方法,包括:
47.接收客户端提交的交易订单标识,以及对应的证据视频,所述证据视频是在客户端接收到用户的操作请求后,对用户收到的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视频采集后生成的,其中,在采集所述证据视频的过程中,所述客户端还用于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48.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保存;
49.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提交的售后服务请求后,如果选择的售后服务理由需要提供证据,则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对应的卖方用户客户端。
50.一种采集证据视频的装置,包括:
51.操作选项提供单元,用于在目标页面中提供用于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
52.证据视频采集单元,用于通过所述操作选项接收到用户操作后,启动对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过程,并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53.保存单元,用于确定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将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所述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交到服务端进行保存。
54.一种辅助进行纠纷处理装置,包括:
55.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客户端提交的交易订单标识,以及对应的证据视频,所述证据视频是在客户端接收到用户的操作请求后,对用户收到的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视频采集后生成的,其中,在采集所述证据视频的过程中,所述客户端还用于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56.保存单元,用于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保存;
57.第一证据视频提供单元,用于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发起的纠纷调解请求后,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调解方用户客户端。
58.一种辅助进行售后服务的装置,包括:
59.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客户端提交的交易订单标识,以及对应的证据视频,所述证据视频是在客户端接收到用户的操作请求后,对用户收到的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视频采集后生成的,其中,在采集所述证据视频的过程中,所述客户端还用于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60.保存单元,用于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保存;
61.第二证据视频提供单元,用于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提交的售后服务请求后,如果选择的售后服务理由需要提供证据,则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对应的卖方用户客户端。
62.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前述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63.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64.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以及
65.与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关联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在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读取执行时,执行前述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66.根据本技术提供的具体实施例,本技术公开了以下技术效果:
67.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可以在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的客户端页面中,提供用于针对收到的物流包裹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这样,用户可以在客户端内部发起采集证据视频的请求,并且在采集的过程中,还可以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进而,可以将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与具体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之间的对应关系保存到服务端。由于可以在具体的客户端页面中提供具体用于采集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因此,可以增强用户的维权意识,防止由于用户疏忽或者维权意识薄弱,而忘记进行证据视频采集。另外,在采集视频的过程中,还可以提示用户需要采集哪些方面的关键图像内容,这样,在用户不知道如何进行有效图像的采集才能作为维权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更好地帮助用户采集到更有效的证据视频。此外,由于采集证据视频的过程是在消费者客户端中启动并完成的,并且具体的证据视频可以保存在服务端,因此,还可以进一步保证证据视频的真实性,使得客服人员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更有依据,降低平台处理纠纷的难度。
68.当然,实施本技术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
附图说明
6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70.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系统架构的示意图;
71.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方法的流程图;
72.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二方法的流程图;
73.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三方法的流程图;
74.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装置的示意图;
75.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二装置的示意图;
76.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三装置的示意图;
77.图8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78.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79.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为了帮助消费者更有效的进行维权,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该方案中,可以在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客户端的目标页面中,为消费者用户提供针对收到的物流包裹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用户通过这种操作选项发起操作请求之后,可以启动对目标物流包裹的证据视频采集过程,并且可以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另外,还可以确定出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并将交易订单标识与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交到服务端进行保存。通过这种方式,由于可以在具体的客户端页面中提供具体用于采集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因此,可以增强用户的维权意识,防止由于用户疏忽或者维权意识薄弱,而忘记进行证据视频采集。另外,在采集视频的过程中,还可以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具体可以提示用户需要采集哪些方面的关键图像内容,这样,在用户不知道如何进行有效图像的采集才能作为维权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更好地帮助用户采集到更有效的证据视频。此外,由于采集证据视频的过程是在消费者客户端中启动并完成的,并且在采集这种证据视频的过程中可以与具体的交易订单建议关联并进行验证,具体的证据视频可以保存在服务端,因此,还可以进一步保证证据视频的真实性,使得客服人员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更有依据,降低平台处理纠纷的难度。
80.从系统架构角度而言,参见图1,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在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提供相应的辅助进行网络购物相关证据视频采集的功能。具体的,该系统可以包括服务端以及客户端,客户端可以分为消费者侧的客户端、卖家侧客户端、客户服务人员侧客户端,等等。其中,具体可以通过消费者侧客户端,提供用于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并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帮助其采集到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之后,具体的交易订单标识与所述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可以提交到服务端进行保存。后续如果用户针对某交易订单发起维权,则可以由服务端直接将关联的证据视频提供给相关的客服人员。或者,如果用户针对某交易订单进行退换货等售后处理,则也可以直接由服务端将证据视频提供给卖家用户客户端,提升售后服务效率,减少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情况发生。
81.下面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具体实现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82.实施例一
83.首先,本技术实施例一从消费者侧客户端的角度,提供了一种采集证据视频的方法,参见图2,该方法可以包括:
84.s201:在目标页面中提供用于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
85.具体实现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向用户提供具体用于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例如,一种方式下,具体的操作选项与交易订单相对应。具体的,可以在用于展示待确认收货状态的交易订单的页面中,为所述待确认收货状态的交易订单提供所述操作选项。也就是说,在“待收货”的交易订单信息页面中,通常会为各个交易订单提供“确认收货”等操作选项,以便在用户确认收到对应的货品之后,通过该操作选项来通知系统。而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除了可以提供上述“确认收货”选项,还可以为用户提供“录制证据视频”等字样的操作选项,以触发对证据视频的采集过程。当然,具体实现时,除了分别提供“确认收货”选项以及“录制证据视频”选项之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触发,例如,对“确认收货”选项进行长按操作,则可以同时完成“确认收货”以及对证据视频采集过程的触发,等等。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在具体的“确认收货”选项附近提供对应的操作提示信息,或者,还可以将“确认收货”按钮修改为“一键安全确认收货”等字样,以使得用户获知具体操作选项的功能以及具体的操作方式,等等。
86.或者,还可以在用于展示交易订单关联的物流状态通知消息的页面中,为所述通知消息关联的交易订单提供所述操作选项。也就是说,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通常可以提供针对具体交易订单进行物流状态通知的功能,例如,通知某交易订单已发货,或者正在派送,等等。因此,也可以在这种通知消息页面中提供具体用于采集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
87.或者,另一种方式下,具体用于采集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也可以不是与具体某个交易订单对应,例如,可以在待收货订单页面中提供全局的操作选项,也即,该页面中可能展示了多个待收货订单,但是可以不必分别为各个待收货订单提供用于拍摄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而是为多个待收货订单提供统一的用于拍摄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等等。
88.s202:通过所述操作选项接收到用户操作后,启动对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过程,并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89.在通过具体的操作选项接收到用户的操作请求后,可以启动该具体的证据视频采集过程。具体的,可以启动终端设备中的拍摄组件,以用于进行视频采集。并且,在采集的过程中,还可以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便对终端设备的放置方式、需要采集的关键图像内容等进行提示。
90.例如,关于终端设备的放置方式,具体可以提示用户建议使用支架设备而非手持,等等。关于关键图像内容,具体实现时,可以包括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以便通过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组成比较完整的有效证据链。例如,具体的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可以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所述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前的图像,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关联的物流运单的图像,所述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的过程,以及所述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后,其中的内容物的关键图像。
91.由于具体可能包括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因此,具体也可以为用户提供多个步骤的提示信息,每个步骤的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对其中一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进行采集。例如,首先可以提示用户对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前的图像进行采集,体现出物流包裹是否完整,是否首次被开封等情况。之后,可以提示用户对物流包裹上粘贴的物流运单进行图像采集,尤其是运单的条码等重点区域。然后,再提示用户对打开包裹的过程,以及打开后的内容物的图像进行拍摄。
92.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具体采集图像的过程中,终端设备可能是放置在支架设备上,用户并不是在操作终端设备,而是在操作具体的物流包裹,因此,用户可能无法看到终端设备的界面,因此,关于具体的提示信息可以主要以语音提示为主。另外,在进行每个步骤的提示之后,还可以对采集到的图像进行分析,判断具体的关键图像内容是否被清晰、有效地采集到,如果未采集到,则还可以通过语音的方式,提示用户改变拍摄对象的位置,与拍摄镜头的距离,等等。
93.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具体包裹中的内容物,也就是具体交易订单关联的商品对象对应的货品,具体采集哪些图像作为内容物的关键图像,可以是根据具体商品对象的类别进行确定的。也就是说,除了内容物的整体外观等图像,对于不同类别的商品对象,需要采集的内容物的关键图像也可以不同。因此,具体在提供提示信息时,还可以根据所述内容物对应的商品对象类别,确定需要为所述内容物采集的关键图像,并提供所述提示信息。
94.例如,具体的内容物对应的商品对象类别可以包括:加工食品类,此时,内容物的关键图像内容可以包括:所述内容物外包装上含有生产日期和/或生产批号信息的图像内容。可以直接保存具体的图像,或者,系统还可以自动识别这些生产日期和/或生产批号信息,并关联到具体的交易订单,这些信息在处理临期商品纠纷时可以起到很大作用。当然,除了上述生产日期和/或生产批号信息,具体的关键图像内容还可以包括配料表等容易产生纠纷的内容,例如,可以根据配料表判断商家在宣传时是否刻意隐瞒回避一些敏感信息,等等。或者,对于其他类别的商品对象,也可以采集其他的关键图像内容,这里不再一一详述。
95.总之,采集的证据视频中可以包括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这些关键图像内容连在一起可以组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使其满足证据需要。
96.s203:确定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将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所述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交到服务端进行保存。
97.在采集到具体的证据视频的情况下,还可以确定出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这样,可以将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所述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交到服务端进行保存。具体的,确定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的方式可以有多种。例如,一种方式下,如果之前提供的操作选项与交易订单相对应,则可以直接根据被操作的操作选项对应的交易订单信息,确定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例如,如果用户在待收货页面中,选择某个交易订单对应的操作选项发起采集证据视频的情况,则可以直接将该操作选项对应的交易订单,确定为当前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订单。当然,在具体实现时,由于系统中通常还可以保存交易订单与物流运单编号之间的对应关系,而目标物流包裹上也会粘贴有物流运单,其中也包括运单编号信息,因此,还可以在采集证据视频的过程中,从采集到的运单标识信息中,识别出具体的物流运单编号信息。这样,还可以通过将操作选项对应的交易订单的标识,以及识别出的该物流运单的编号等标识信息提交到服务端,由服务端判断两者是否匹配,以此完成对交易订单信息的进一步确认。
98.或者,如果具体用于发起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没有与具体的交易订单相对应,则此时也可以在采集证据视频过程中,根据采集到的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关联的物流运单信息,识别出物流运单标识;然后,根据所述物流运单标识向服务端进行查询,确定出关联的交易订单标识。
99.需要说明的是,在具体实现时,为了进一步保证证据视频的有效性,还可以要求卖家用户在发货打包时使用一次性防开封口标贴,粘贴在快递包裹封口处,防止卖家发货到买家签收的物流过程中被拆包或调换,以及买家签收后恶意偷换包裹内商品等问题。甚至可以平台方出台规则,要求卖家使用一次性防开封口标贴,否则出现买家收到包裹内商品与卖家寄出商品不符的情况时,为卖家责任,等等。
100.以上所述对用户收到物流包裹后,打开包裹取出内容物前后的过程,进行了证据视频的采集,可以有效的帮助用户获取到更有效的证据视频,便于其后续进行维权。其中,关于内容物相关的关键图像内容,通常是以内容物的外观为主,或者在具有外包装的情况下,通常是对外包装上印刷的一些信息进行关键图像采集。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可能有些货品是需要打开具体外包装之后,具体在使用的过程中,才能够知晓具体是否存在品质(例如,食品中有异物、食品内容与描述不符、食品变质等)、临期等问题。但是,使用的过程中又往往滞后于打开物流包裹的过程。因此,在本技术的可选实施方式中,还可以提供用于为目标交易订单追加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以用于在对所述目标物流包裹的内容物进行使用的过程中,追加证据视频。通过该操作选项接收到用户操作后,可以启动对所述内容物的证据视频采集过程,类似的,在采集追加证据视频的过程中,也可以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追加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101.其中,追加证据视频中的关键图像内容也可以包括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以便通过所述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组成有效证据链;其中,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所述内容物的外包装被打开前的图像,所述内容物的外包装被打开的过程,以及所述内容物的外包装被打开后,其中的内容物的关键图像。例如,物流包裹的内容物可能是带有外包装的货品,打开外包装之后,可能还有一些小包装,等等,因此,外包装被打开后,还可以进一步采集小包装上的图像,以作为证据证据,等等。
102.在得到具体的证据视频,或者追加证据视频之后,具体的证据视频、追加证据视频都可以保存在服务端,并记录与具体交易订单标识之间的对应关系。这样,如果消费者或者商家针对某交易订单,向系统发起了纠纷调节请求,则服务端可以将该交易订单对应的证据视频提供给调解方用户客户端。由于具体的证据视频是在系统客户端内部发起,并在客户端的引导下完成采集后,上传到服务端,因此,对于证据视频的真实性可以得到保证,据此给出的调解结果,会使得买卖双方更容易信服,便于达成调解协议。
103.或者,另一种方式下,由于消费者用户还可能会涉及到针对某交易订单进行退换货等情况,并且,如果选择的退还换原因是质量问题等,则可能还需要用户提供证据。此时,如果用户之前录制了证据视频,则可以直接在针对某交易订单选择退换货原因之后,向服务端提交退换货请求,服务端在将具体的请求推送给对应的卖方用户时,还可以将该交易订单对应的证据视频提供给对应的卖方用户客户端。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消费者用户重复进行证据采集,另一方面,对于卖方用户而言,由于具体的证据视频是由服务端提供的,因此,也不用再质疑证据的真实性,有利于提升效率。
104.总之,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可以在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的客户端页面中,提供用于针对收到的物流包裹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这样,用户可以在客户端内部发起采集证据视频的请求,并且在采集的过程中,还可以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进而,可以将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与具体对应的交易
订单标识之间的对应关系保存到服务端。由于可以在具体的客户端页面中提供具体用于采集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因此,可以增强用户的维权意识,防止由于用户疏忽或者维权意识薄弱,而忘记进行证据视频采集。另外,在采集视频的过程中,还可以提示用户需要采集哪些方面的关键图像内容,这样,在用户不知道如何进行有效图像的采集才能作为维权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更好地帮助用户采集到更有效的证据视频。此外,由于采集证据视频的过程是在消费者客户端中启动并完成的,并且具体的证据视频可以保存在服务端,因此,还可以进一步保证证据视频的真实性,使得客服人员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更有依据,降低平台处理纠纷的难度。
105.实施例二
106.该实施例二主要从服务端的角度,提供了一种辅助进行纠纷处理的方法,参见图3,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107.s301:接收客户端提交的交易订单标识,以及对应的证据视频,所述证据视频是在客户端接收到用户的操作请求后,对用户收到的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视频采集后生成的,其中,在采集所述证据视频的过程中,所述客户端还用于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108.s302: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保存;
109.s303: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发起的纠纷调节请求后,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调解方用户客户端。
110.实施例三
111.该实施例二也是从服务端的角度,提供了一种辅助进行售后服务的方法,参见图4,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112.s401:接收客户端提交的交易订单标识,以及对应的证据视频,所述证据视频是在客户端接收到用户的操作请求后,对用户收到的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视频采集后生成的,其中,在采集所述证据视频的过程中,所述客户端还用于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113.s402: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保存;
114.s403: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提交的售后服务请求后,如果选择的售后服务理由需要提供证据,则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对应的卖方用户客户端。
115.关于上述实施例二、三中的未详述部分,可以参见前述实施例一中的记载,这里不再赘述,
116.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可能会涉及到对用户数据的使用,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在符合所在国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例如,用户明确同意,对用户切实通知,等),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本文描述的方案中使用用户特定的个人数据。
117.与实施例一相对应,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采集证据视频的装置,参见图5,该装置可以包括:
118.操作选项提供单元501,用于在目标页面中提供用于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
119.证据视频采集单元502,用于通过所述操作选项接收到用户操作后,启动对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过程,并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
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120.保存单元503,用于确定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对应的交易订单标识,将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所述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交到服务端进行保存。
121.其中,所述操作选项与交易订单相对应;
122.所述保存单元具体可以用于:根据被操作的操作选项对应的交易订单信息,确定所述交易订单标识。
123.具体的,所述操作选项提供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124.在用于展示待确认收货状态的交易订单的页面中,为所述待确认收货状态的交易订单提供所述操作选项。
125.或者,所述操作选项提供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126.在用于展示交易订单关联的物流状态通知消息的页面中,为所述通知消息关联的交易订单提供所述操作选项。
127.另一种方式下,所述保存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128.在采集证据视频过程中,根据采集到的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关联的物流运单信息,识别出物流运单标识;
129.根据所述物流运单标识进行查询,确定关联的交易订单标识。
130.其中,所述关键图像内容包括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以便通过所述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组成有效证据链;
131.所述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所述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前的图像,所述目标物流包裹关联的物流运单的图像,所述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的过程,以及所述目标物流包裹被打开后,其中的内容物的关键图像。
132.具体的,所述证据视频采集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133.为用户提供多个步骤的提示信息,所述步骤的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对其中一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进行采集。
134.另外,所述证据视频采集单元还可以用于:
135.在提供所述提示信息后,对是否采集到对应的关键图像内容进行判断;
136.如果是,则进行下一步的提示,否则提示用户改变对拍摄对象的放置位置或者与终端设备的距离。
137.另外,所述证据视频采集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138.根据所述内容物对应的商品对象类别,确定需要为所述内容物采集的关键图像,并提供所述提示信息。
139.其中,所述内容物对应的商品对象类别包括:加工食品类;
140.所述内容物的关键图像内容包括:所述内容物外包装上含有生产日期和/或生产批号信息的图像内容。
141.另外,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142.追加选项提供单元,用于提供用于为目标交易订单追加证据视频的操作选项,以用于在对所述目标物流包裹的内容物进行使用的过程中,追加证据视频;
143.所述证据视频采集单元还可以用于:通过该操作选项接收到用户操作后,启动对所述内容物的证据视频采集过程,并在采集过程中为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
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144.其中,所述关键图像内容包括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以便通过所述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组成有效证据链;
145.多个环节的关键图像内容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所述内容物的外包装被打开前的图像,所述内容物的外包装被打开的过程,以及所述内容物的外包装被打开后,其中的内容物的关键图像。
146.另外,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147.风险提示单元,用于在提供用于进行证据视频采集的操作选项时,还提供关于售后风险的提示信息。
148.其中,所述交易订单标识对应的所述证据视频用于,在所述服务端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发起的纠纷调解请求时,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调解方用户客户端。
149.或者,所述交易订单标识对应的所述证据视频用于,在所述服务端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发起的退换货请求时,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对应的卖方用户客户端。
150.所述提示信息为语音提示信息。
151.与实施例二相对应,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辅助进行纠纷处理装置,参见图6,该装置可以包括:
152.接收单元601,用于接收客户端提交的交易订单标识,以及对应的证据视频,所述证据视频是在客户端接收到用户的操作请求后,对用户收到的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视频采集后生成的,其中,在采集所述证据视频的过程中,所述客户端还用于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153.保存单元602,用于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保存;
154.第一证据视频提供单元603,用于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发起的纠纷调解请求后,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调解方用户客户端。
155.与实施例三相对应,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辅助进行售后服务的装置,参见图7,该装置可以包括:
156.接收单元701,用于接收客户端提交的交易订单标识,以及对应的证据视频,所述证据视频是在客户端接收到用户的操作请求后,对用户收到的目标物流包裹及其内容物进行视频采集后生成的,其中,在采集所述证据视频的过程中,所述客户端还用于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以使得采集到的证据视频中包括证据所需的关键图像内容;
157.保存单元702,用于对所述交易订单标识与证据视频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保存;
158.第二证据视频提供单元703,用于接收到针对所述交易订单提交的售后服务请求后,如果选择的售后服务理由需要提供证据,则将所述证据视频提供给对应的卖方用户客户端。
159.另外,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前述方法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60.以及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161.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以及
162.与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关联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在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读取执行时,执行前述方法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的步骤。
163.其中,图8示例性的展示出了电子设备的架构,例如,设备800可以是移动电话,计算机,数字广播终端,消息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设备,医疗设备,健身设备,个人数字助理,飞行器等。
164.参照图8,设备800可以包括以下一个或多个组件:处理组件802,存储器804,电源组件806,多媒体组件808,音频组件810,输入/输出(i/o)的接口812,传感器组件814,以及通信组件816。
165.处理组件802通常控制设备800的整体操作,诸如与显示,电话呼叫,数据通信,相机操作和记录操作相关联的操作。处理元件80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820来执行指令,以完成本公开技术方案提供的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此外,处理组件80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模块,便于处理组件802和其他组件之间的交互。例如,处理部件802可以包括多媒体模块,以方便多媒体组件808和处理组件802之间的交互。
166.存储器804被配置为存储各种类型的数据以支持在设备800的操作。这些数据的示例包括用于在设备800上操作的任何应用程序或方法的指令,联系人数据,电话簿数据,消息,图片,视频等。存储器804可以由任何类型的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储设备或者它们的组合实现,如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m),只读存储器(rom),磁存储器,快闪存储器,磁盘或光盘。
167.电源组件806为设备800的各种组件提供电力。电源组件806可以包括电源管理系统,一个或多个电源,及其他与为设备800生成、管理和分配电力相关联的组件。
168.多媒体组件808包括在设备800和用户之间的提供一个输出接口的屏幕。在一些实施例中,屏幕可以包括液晶显示器(lcd)和触摸面板(tp)。如果屏幕包括触摸面板,屏幕可以被实现为触摸屏,以接收来自用户的输入信号。触摸面板包括一个或多个触摸传感器以感测触摸、滑动和触摸面板上的手势。触摸传感器可以不仅感测触摸或滑动动作的边界,而且还检测与触摸或滑动操作相关的持续时间和压力。在一些实施例中,多媒体组件808包括一个前置摄像头和/或后置摄像头。当设备800处于操作模式,如拍摄模式或视频模式时,前置摄像头和/或后置摄像头可以接收外部的多媒体数据。每个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可以是一个固定的光学透镜系统或具有焦距和光学变焦能力。
169.音频组件810被配置为输出和/或输入音频信号。例如,音频组件810包括一个麦克风(mic),当设备800处于操作模式,如呼叫模式、记录模式和语音识别模式时,麦克风被配置为接收外部音频信号。所接收的音频信号可以被进一步存储在存储器804或经由通信组件816发送。在一些实施例中,音频组件810还包括一个扬声器,用于输出音频信号。
170.i/o接口812为处理组件802和外围接口模块之间提供接口,上述外围接口模块可以是键盘,点击轮,按钮等。这些按钮可包括但不限于:主页按钮、音量按钮、启动按钮和锁定按钮。
171.传感器组件814包括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用于为设备800提供各个方面的状态评估。例如,传感器组件814可以检测到设备800的打开/关闭状态,组件的相对定位,例如所述组件为设备800的显示器和小键盘,传感器组件814还可以检测设备800或设备800一个组件的位置改变,用户与设备800接触的存在或不存在,设备800方位或加速/减速和设备800的
温度变化。传感器组件814可以包括接近传感器,被配置用来在没有任何的物理接触时检测附近物体的存在。传感器组件814还可以包括光传感器,如cmos或ccd图像传感器,用于在成像应用中使用。在一些实施例中,该传感器组件814还可以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传感器,磁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或温度传感器。
172.通信组件816被配置为便于设备800和其他设备之间有线或无线方式的通信。设备800可以接入基于通信标准的无线网络,如wifi,或2g、3g、4g/lte、5g等移动通信网络。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通信部件816经由广播信道接收来自外部广播管理系统的广播信号或广播相关信息。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通信部件816还包括近场通信(nfc)模块,以促进短程通信。例如,在nfc模块可基于射频识别(rfid)技术,红外数据协会(irda)技术,超宽带(uwb)技术,蓝牙(bt)技术和其他技术来实现。
173.在示例性实施例中,设备800可以被一个或多个应用专用集成电路(asic)、数字信号处理器(dsp)、数字信号处理设备(dspd)、可编程逻辑器件(pld)、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控制器、微控制器、微处理器或其他电子元件实现,用于执行上述方法。
174.在示例性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包括指令的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包括指令的存储器804,上述指令可由设备800的处理器820执行以完成本公开技术方案提供的方法。例如,所述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cd-rom、磁带、软盘和光数据存储设备等。
175.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技术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176.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或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系统及系统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177.以上对本技术所提供的采集证据视频的方法及电子设备,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技术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技术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技术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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