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阳装置和交通工具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9187226阅读:来源:国知局
再重复描述。
[0051]本实施例中,该交通工具可以为汽车、火车或者轮船等任何具有交通运输功能的工具。
[0052]进一步地,该交通工具还包括与调光装置连接的控制装置,控制装置位于用户操作区域。控制装置用于在用户操作时向调光装置发送操作指令,以对调光装置进行操作。
[0053]优选地,用户操作区域为方向盘。在实际应用中,用户操作区域还可以为汽车内部的其他区域,只要该区域方便用户在驾驶过程中进行操作即可。
[0054]本实施例中,操作指令可以包括滑动触摸调节光透过率指令、手指触摸调节光透过率指令或者滑动分区指令。当用户在控制装置上进行滑动操作时,操作指令为滑动调节光透过率指令,调光装置接收到调节光透过率指令后根据调节光透过率指令将光透过率调节至与滑动长度对应的光透过率;当用户在控制装置上进行手指触摸时,操作指令为手指触摸调节光透过率指令,调光装置接收到手指触摸调节光透过率指令后根据手指触摸调节光透过率指令将光透过率调节至与触摸的手指对应的光透过率;当用户在控制装置上进行滑动操作时,操作指令为滑动分区指令,调光装置接收到滑动分区指令后根据滑动分区指令将其屏幕分为第一分区和第二分区。
[0055]可选地,控制装置可包括按键时,控制装置用于当用户按下按键时向调光装置发送与该按键对应的操作指令,以对调光装置进行操作。此种方案中,可预先设置出按键与操作指令的对应关系。按键的数量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因此按键的数量可以为一个或者多个。
[0056]本实施例提供的交通工具的技术方案中,遮阳装置包括支架和设置于支架上的调光装置,该调光装置可通过调节自身的光透过率以实现对外部光线的至少部分遮挡,本实施例的遮阳装置既能对光线进行遮挡,又不会遮挡用户的视线,使用户能够看清前方的道路,从而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本实施例中,在用户操作区域设置控制装置,通过控制装置对调光装置进行操作,使得用户不必直接在调光装置上进行操作,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
[005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提供了一种遮阳方法,该遮阳方法基于遮阳装置,所述遮阳装置包括支架和调光装置,所述调光装置设置于所述支架上。该法包括:调光装置通过调节自身的光透过率以实现对外部光线的至少部分遮挡。
[0058]本实施例中,调光装置为透明触摸显示装置,调光装置通过调节自身的光透过率以实现对外部光线的至少部分遮挡包括:
[0059]所述调光装置当用户的手指在触控区域内沿第一方向滑动时,根据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滑动长度将光透过率调节至与滑动长度对应的光透过率;或者,
[0060]所述调光装置当用户的手指触摸触控区域时识别出触摸的手指,并根据触摸的手指将光透过率调节至与触摸的手指对应的光透过率;或者,
[0061]所述调光装置当用户的手指在触控区域内沿第二方向滑动时,根据预先设置的分区透光模式将透明触摸显示装置的屏幕分为第一分区和第二分区,所述第一分区的光透过率和所述第二分区的光透过率不同。
[0062]本实施例提供的遮阳方法可通过上述遮阳装置实现,对遮阳装置的描述可参见上述实施例一,此处不再赘述。
[0063]本实施例提供的遮阳方法中,遮阳装置包括支架和设置于支架上的调光装置,该调光装置可通过调节自身的光透过率以实现对外部光线的至少部分遮挡,本实施例的遮阳装置既能对光线进行遮挡,又不会遮挡用户的视线,使用户能够看清前方的道路,从而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
[0064]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采用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对于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实质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各种变型和改进,这些变型和改进也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和调光装置,所述调光装置设置于所述支架上; 所述调光装置用于通过调节自身的光透过率以实现对外部光线的至少部分遮挡。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用于将所述调光装置固定并带动所述调光装置旋转至设定角度。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光装置为透明触摸显示装置。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光装置具体用于当用户的手指在触控区域内沿第一方向滑动时,根据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滑动长度将光透过率调节至与滑动长度对应的光透过率。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光装置具体用于当用户的手指触摸触控区域时识别出触摸的手指,并根据触摸的手指将光透过率调节至与触摸的手指对应的光透过率。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光装置具体用于当用户的手指在触控区域内沿第二方向滑动时,根据预先设置的分区透光模式将所述透明触摸显示装置的屏幕分为第一分区和第二分区,且所述第一分区和所述第二分区的光透过率不同。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区和所述第二分区的在第二方向上的长度比与所述第二方向的滑动长度对应。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区和所述第二分区沿垂直于所述第二方向划分,所述第一分区位于上方,所述第二分区位于下方。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分区用于当用户的手指在触控区域内沿第一方向滑动时,根据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滑动长度将光透过率调节至与滑动长度对应的光透过率; 所述第二分区用于当用户的手指在触控区域内沿第一方向滑动时,根据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滑动长度将光透过率调节至与滑动长度对应的光透过率。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光装置还用于在所述调光装置调节自身的光透过率之前,根据用户手指的指纹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光装置包括聚合物分散液晶显示装置、电致变色显示装置、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装置、电子纸显示装置或液晶显示装置。12.一种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11任一所述的遮阳装置。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与所述调光装置连接的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位于用户操作区域; 所述控制装置用于在用户操作时向所述调光装置发送操作指令,以对所述调光装置进行操作。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包括按键; 所述控制装置用于当用户按下按键时向调光装置发送与该按键对应的操作指令,以对调光装置进行操作。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操作区域为方向盘。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遮阳装置和交通工具。该遮阳装置包括支架和调光装置,所述调光装置设置于所述支架上;所述调光装置用于通过调节自身的光透过率实现对外部光线的至少部分遮挡。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遮阳装置和交通工具的技术方案中,遮阳装置包括支架和设置于支架上的调光装置,该调光装置可通过调节自身的光透过率以实现对外部光线的至少部分遮挡,本实用新型的遮阳装置既能对光线进行遮挡,又不会遮挡用户的视线,使用户能够看清前方的道路,从而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
【IPC分类】B61C17/04, G06F3/041
【公开号】CN204856437
【申请号】CN201520639003
【发明人】李文波
【申请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9日
【申请日】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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