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基板、显示装置及显示基板的制作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9935656发布日期:2020-02-14 22:3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包括衬底基板、平坦层和电极层,所述平坦层位于所述衬底基板与所述电极层之间,所述平坦层包括透光区,所述电极层的电极在所述透光区的正投影位于平坦层图形内,所述透光区的除所述平坦层图形之外的区域为第一镂空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支撑柱,所述支撑柱位于所述电极层的背对所述衬底基板的一侧,所述支撑柱在所述透光区的正投影位于所述平坦层图形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位于所述衬底基板与所述平坦层之间的源极漏极金属层,所述平坦层图形在所述源极漏极金属层的正投影覆盖所述源极漏极金属层的图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源极漏极金属层和无机保护层,所述源极漏极金属层位于所述衬底基板的面对所述平坦层的一侧,所述无机保护层位于所述源极漏极金属层与所述平坦层之间,所述第一镂空区覆盖所述源极漏极金属层的图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位于所述平坦层的背对所述衬底基板一侧的像素限定层,所述像素限定层包括第二镂空区,所述第二镂空区与所述第一镂空区相对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极层为阳极层。

7.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基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感光模组,所述感光模组位于所述衬底基板的背对所述平坦层的一侧,所述感光模组在所述显示基板的正投影位于所述透光区内。

9.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光模组为摄像头模组或指纹识别模组。

10.一种显示基板的制作方法,应用于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提供一衬底基板;

在所述衬底基板上形成平坦层,并在所述平坦层形成透光区,所述透光区的除平坦层图形之外的区域为第一镂空区;

在所述平坦层的背对所述衬底基板的一侧形成电极层;

其中,所述电极层的电极在所述透光区的正投影位于所述透光区的平坦层图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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