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器具2的螺钉孔一致,将螺钉4通过该贯通孔,将螺钉4和贯通孔及螺钉孔抒合。
[0197]在本实施例中,贯通孔,在装配部件3的相对的各个长边侧交替设置。例如,如图16示出可以,在装配部件3的长边的一方侧设置四个贯通孔,以不与他们相对的方式来在长边的另一方侧设置三个贯通孔。对于装配部件3和发光装置100的固定方法,没有特别的限定,但是,装配部件3和发光装置100由例如粘接剂等固定。
[0198]而且,不图示,但也可以以覆盖发光装置100的方式设置透明罩。并且,一个照明装置也可以具备多个发光装置100。在此情况下,可以在一个装配部件3固定多个发光装置100,也可以将一个发光装置100被固定的一个装配部件3装配到照明器具2。并且,在本实施例中,装配部件3的贯通孔被设置在基板的长边的两侧,但也可以,贯通孔被设置在仅一方的长边(仅一侧)。并且,在本实施例中,在装配部件3设置贯通孔来形成螺钉孔,但是,可以将使螺钉4通过的构造设为缺口,而不是贯通孔。例如,可以在装配部件3的长边设置半圆形的缺口,利用该缺口,且利用螺钉来固定。并且,对于装配部件3,可以利用标准化的部件。
[0199]进而,在本实施例中,将发光装置100被固定在装配部件3的部件作为模块装配到照明器具2,但是,也可以将装配部件3本身作为发光装置100的基板10来利用。也就是说,将发光装置100的基板10构成为兼备装配部件3的功能,不利用装配部件3,而将发光装置100直接装配到照明器具2。在此情况下,为了由螺钉固定,在发光装置100的基板10设置装配用的贯通孔以及缺口即可。
[0200]以上,对于本发明涉及的发光装置、背光单元、液晶显示装置以及照明装置,根据各个实施例进行说明,但是,本发明,不仅限于这些实施例。例如,进行了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宗旨的范围内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想到的各种变形的形态也包含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并且,在不脱离发明的宗旨的范围内,能够任意组合多个实施例中的各个构成要素。
[0201]并且,在所述实施例中,对于发光装置的适用例,说明了向背光单元、液晶显示装置或照明装置的适用例,但是,不仅限于此。另外,例如,可以适用于复印机的灯光源、诱导灯或招牌装置。进而,也可以作为像检查用线光源那样的产业用途的光源利用。
[0202]并且,在所述实施例中,各个发光装置被构成为,由蓝色LED和黄色荧光体发出白光,但是,不仅限于此。例如,也可以构成为,利用含有红色荧光体以及绿色荧光体的含荧光体树脂,将它与蓝色LED组合来发出白光。并且,也可以利用发出蓝色以外的颜色的光的LED ο
[0203]并且,在所述实施例中,将用于各个发光装置的半导体发光元件设为LED,但是,也可以利用半导体激光、有机EL(Electro Luminescence)或无机EL等的发光元件。
[0204]本发明,可以广泛地利用于将LED等的半导体发光元件作为光源的发光装置、背光单元、液晶显示装置、直管荧光灯等的照明装置、诱导灯、招牌装置、或复印机等的电子设备、或者、像检查用线光源那样的产业用途等。
[0205]符号说明:
[0206]1照明装置
[0207]2照明器具
[0208]3装配部件
[0209]4 螺钉
[0210]10、10A、10B、1010 基板
[0211]20、1020 LED
[0212]30、30A、30B、1030 密封部件
[0213]40 布线
[0214]41第一布线
[0215]41a,42a 直线部
[0216]41b、42b 伸出部
[0217]42第二布线
[0218]50保护元件
[0219]61、61A、61B 第一电极
[0220]62、62A、62B 第二电极
[0221]70 电线
[0222]100、200、100A、100B、340、421、520、1000 发光装置
[0223]110发光部
[0224]300、420 背光单元
[0225]310 壳体
[0226]311 开口
[0227]312凸缘部
[0228]313螺钉孔
[0229]320反射薄板
[0230]330导光板
[0231]350光学薄板组
[0232]351扩散薄板
[0233]352棱镜薄板
[0234]353偏振光薄板
[0235]360前面框
[0236]361 螺钉
[0237]370散热器
[0238]400液晶显示装置
[0239]410液晶显示屏
[0240]430 外壳
[0241]500照明装置
[0242]510 直管
[0243]530灯头销
[0244]540 灯头
[0245]600排出喷嘴
[0246]1100 SMD 型 LED 元件
[0247]1101 空腔
【主权项】
1.一种发光装置,具备: 细长状的基板; 在所述基板上沿着该基板的长方向排列成一条直线状的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以及 密封部件,包含光波长转换体,且密封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 所述密封部件,一并密封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并且,沿着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的排列方向被形成为直线状直到所述基板的长方向的两端缘为止, 在俯视所述密封部件的情况下,所述密封部件的端部的轮廓线具有曲率。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 在侧面视所述密封部件的情况下,所述密封部件的端部的轮廓线具有曲率。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 在沿宽度方向切断所述密封部件时的截面中,所述密封部件的端部的轮廓线具有曲率。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 在将所述密封部件的直线方向的长度设为Ls、将所述密封部件的线宽度设为Ws时,10 彡 Ls/ffso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装置, 在将所述半导体发光元件的所述直线方向的长度设为Lc、将所述半导体发光元件的与所述直线方向正交的方向的长度设为Wc时,ffc ( Lc。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装置, ffc ( ffs/4o7.如权利要求5或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装置, 在将所述密封部件的高度设为Hs、将所述密封部件的截面的从所述密封部件中心45度方向的长度设为Hs45时,0.9彡Hs 45/Hs彡1.1。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0.4 彡 Hs/ffs 彡 0.6o9.如权利要求1至5的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所述发光装置还具备两个电极,该两个电极,被形成在所述基板上,且用于向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提供电力, 所述两个电极之中的一方的电极,被形成在所述基板的长方向的一方的端部,所述两个电极之中的另一方的电极,被形成在所述基板的长方向的另一方的端部, 所述一方的电极和所述另一方的电极被形成为,以所述密封部件为基准,靠近所述基板的一方的长边侧。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发光装置, 所述密封部件被形成为,通过所述密封部件的线宽度的中心的直线、与通过所述基板的短方向的中心的直线不同。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 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以相同的间距被排列, 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之中的位于两端的两个半导体发光元件分别被配置为,位于两端的该半导体发光元件与所述基板的端缘的距离为所述间距的一半。12.如权利要求1至5、11的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进一步,在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上分别焊接有电线, 各个所述电线的至少一部分,由所述密封部件密封, 由所述密封部件密封的所述电线的全部,被设置在与所述密封部件的直线方向相同的方向。13.如权利要求1至5、11的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所述发光装置还具备保护元件,该保护元件,用于对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进行静电保护, 所述保护元件,与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一起排列成一条直线状。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发光装置, 所述保护元件以及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的所有的元件,以相同的间距被排列。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发光装置, 进一步,在所述保护元件以及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上分别焊接有电线, 各个所述电线的至少一部分,由所述密封部件密封, 由所述密封部件密封的所述电线的全部,被设置在与所述密封部件的直线方向相同的方向。16.如权利要求1至5、11的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所述发光装置还具备,与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电连接的第一布线以及第二布线,所述第一布线以及所述第二布线分别具有,在所述基板上沿着所述基板的长方向被形成为平行的直线状的直线部, 所述密封部件,被形成在所述第一布线的直线部与所述第二布线的直线部之间。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发光装置, 所述第一布线的直线部以及所述第二布线的直线部,由玻璃包覆。18.如权利要求1至5、11的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所述光波长转换体是,用于激励所述多个半导体发光元件发出的光的荧光体。19.一种背光单元, 具备权利要求1至18的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背光单元, 所述背光单元具备多个所述发光装置, 多个所述发光装置被配置为,该发光装置的基板彼此接触。21.—种液晶显不装置,具备: 权利要求19或权利要求20所述的背光单元,以及 液晶屏,被配置在从所述背光单元照射的光的光路上。22.一种照明装置, 具备权利要求1至18的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装置, 所述照明装置具备多个所述发光装置, 多个所述发光装置被配置为,该发光装置的基板彼此接触。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的发光装置(100)具备:细长状的基板(10);在基板(10)上沿着该基板的长方向排列成一条直线状的多个LED(20);以及密封部件(30),包含光波长转换体,且密封多个LED(20)。密封部件(30),一并密封多个LED(20),并且,沿着多个LED(20)的排列方向被形成为直线状。
【IPC分类】H01L25/16, H01L25/075, H01L33/54, H01L33/50
【公开号】CN105304800
【申请号】CN201510808901
【发明人】杉浦健二
【申请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2月3日
【申请日】2012年3月12日
【公告号】CN103493227A, EP2701215A1, EP2701215A4, US9299743, US20140036205, US20160163933, WO2012144126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