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尔,Frankl
1)Frankl弗兰克尔
1.Search for the Fulcrum of Life: Research on Frankl s Logotherapy;寻找生命的支点:弗兰克尔的“意义治疗学”研究
英文短句/例句

1.Dufort-Frankel scheme杜福特-弗兰克尔格式
2.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Meaning" in Frankel's Logotherapy弗兰克尔意义治疗学之“意义”探索
3.Search for the Fulcrum of Life: Research on Frankl s Logotherapy;寻找生命的支点:弗兰克尔的“意义治疗学”研究
4.Seeking the Meaning in Life: A Commentary on Logotherapy;追寻生命的意义——弗兰克尔意义疗法述评
5.Frank: I like to play golf and badminton.弗兰克:我喜欢打高尔夫球和羽毛球。
6.THE FRANCK-HERTZ EXPERIMENT AND BOHR'S THEORY OF THE HYDROGEN ATON弗兰克-赫兹实验与玻尔的氢原子理论
7.Michael announced that Frank would terminate his contract at the end 0f the season.迈克尔宣布本赛季末弗兰克将中止其合同。
8."How are you, Frank?"“你好吗,弗兰克?
9.Frank and John have been quarreling for a long time and tonight they are having a fight.Bill say he wants to be in at the kill, because he is Frank's friend.弗兰克和约翰不和已经很久了,今晚他们将要决战。比尔说他想去助阵,因为他是弗兰克的朋友。
10.Eveline agreed to marry Frank ?an Irish sailor who lived in Buenos Ayres .伊芙林同意和住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爱尔兰水手弗兰克结婚。
11.Michael Flatley is recognized as the most extraordinary Irish step dancer of all time.迈克尔?弗拉特利被公认为历史上最杰出的爱尔兰踢踏舞者。
12.Also remembered eddy- Niu and franker- Synck Lysle dresses up“ blue army brothers”?还记得埃迪-纽顿和弗兰克-辛克莱尔打扮成“蓝军兄弟”吗?
13.1965 Gemini 7 was launched by U.S. with Frank Borman and James Lovell.美国发射"双子星座7号"宇宙飞船,载有弗兰克·博尔曼和詹姆斯·洛弗尔。
14.Frand - Kamenetskii Mode弗兰克-卡米涅茨基模型
15."Good," said Frank casually."好,"弗兰克平静地说。
16.Well, it's not really that,@ Frank says,“哦,那不是真的,”弗兰克说,
17.Frank-Starling law弗兰克-史达宁二氏定律
18.ABDULAH, Frank Owen弗兰克·欧文·阿卜杜拉
相关短句/例句

Frank Wilczek弗兰克·威尔茨克
1.Book Introducing:Frank Wilczek's "The Lightness of Being:Mass,Ether,and the Unification of Forces"评弗兰克·威尔茨克的《存在之轻》——一本关于物质起源,以太以及统一场论的书
3)Poole-Frenkel effect普尔-弗兰克效应
4)Miles Franklin迈尔斯·弗兰克林
5)Frank Moorhouse弗兰克·穆尔豪斯
6)frenkel defect弗兰克尔缺陷
延伸阅读

弗兰克,J.N.  美国法官,现实主义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曾任律师、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并曾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任教(该院当时是现实主义法学派的基地之一)。主要著作有《法和现代精神》(1930)、《初审法院:美国司法的神话和现实》(1949)和《无罪》(1957,与其女合著)。    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派以反对传统法学,主张采取现实主义立场而得名。弗兰克开始倾向于该派的"规则怀疑论"支派,即对法律规则能指引法官判决的传统观点表示怀疑;以后明确转向"事实怀疑论"支派(见现实主义法学派),即对初审法院能准确地确定事实表示怀疑。他的主要著作《法和现代精神》代表了他的早期的观点,认为法律确定性只是一个"基本法律神话",法所处理的对象是变化莫测的人生和最为复杂的人类关系。尤其对现代社会来说,更不可能有一套包罗万象和永恒不移的规则,产生法律确定性这种神话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一般人还未摆脱儿童时代依靠父亲的心理状态,即他们在成年后进入动荡不定的世界,不自觉地将法当作可以依赖的父亲,认为法律是权威的、确定的和可以预测的。他认为事实上,法的不确定性具有巨大社会价值,现代文明要求具有变革的现代精神,要求成为实用主义者。    弗兰克认为,根据传统观点,只有立法机关才有权制定和改变法律,法官只适用法律,他们的职能是消极的。但这种观点同样是主张法的确定性的神话。象O.W.霍姆斯早在19世纪末就已提出的"法的预测说"一样,弗兰克认为就每一案件而论,法只不过是法院的判决或对判决的预测。传统的观点认为法官作出判决的过程是根据逻辑,大前提(法律规则)加上小前提(事实),通过纯粹推理得出结论(判决)。但事实上,法官作出判决的过程就象普通人作出判断一样,先有一个大体的结论,然后找出能证明这一结论的前提,如果不能找到合适的前提,就另找其他结论。法官的判决是从他的"预感"出发的。法律规则固然是产生这种"预感"的一个因素,但还有许多复杂的因素,即法官的特征、品性、偏见和习惯等,或泛称为法官的"个性"。由于法官个性是司法的核心,法律就可能取决于碰巧负责处理某一具体案件的法官的个性。    弗兰克在担任多年法官后,对上述观点作了很大修改。他在1949年所写的《初审法院:美国司法的神话和现实》中,承认许多法律是确定的,判例法制度是有价值的,法律规则应成为判决的指针,法律规则体现了政策和道德理想。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由于证人、证据、律师、陪审官和法官等各方面的原因,初审法院所确定的案件事实有很多错误,从而使法律无从确定。他建议改革,赋予法官以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弗兰克的学说,是以实用主义哲学和 S.弗洛伊德(1856~1939)心理学(见犯罪学)作为思想基础的。当30年代现实主义法学正在美国兴起时,他的学说曾极为流行。但美国法学界一般认为他是趋于极端的一派,不如R.庞德的社会学法学派稳健。